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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中超集团的鑫腾华是什么(中超控股股权纷争再演“续集” 鑫腾华承认擅自出具2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

更新时间:2022-08-01 01:08:53

中超控股(002471)股权纷争大戏,在2019年之初再度上演“续集”。

在中超控股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罢免黄锦光董事长职务后,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鑫腾华”)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该次大会召集程序错误,投票计票错误,该次决议应当被撤销。公告显示该案将于1月10日开庭。

就在1月2日晚间,中超控股发布公告称,收到股东鑫腾华的承诺书,鑫腾华及黄锦光承认擅自以中超控股名义向江苏京华山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出具商业承兑汇票2000万元,并表示愿意在一年内还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这是否意味着双方有和解迹象?1月3日上午,中超控股实际控制人杨飞在接受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采访时,直言对方的承诺书是“空头支票”,明确表示双方不会和解。记者拨打电话及发送短信联系黄锦光,未获对方回复。

事实上,公告中所述1月10日的“开庭”,能否如期举行,目前都存在较大变数。

鑫腾华此前实际支付8亿元

2017年“对赌式卖壳”引发的控制权之争,进入2019年还没解决。

2017年10月10日,中超控股发布公告,宣布控股股东中超集团拟将所持29%股权转让给鑫腾华,转让价款为19.08亿元。此后鑫腾华受让了中超集团所持20%股份,并有继续收购9%股份的计划。但此后鑫腾华并未如期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的尾款,中超集团随即宣布合作终止,并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已交割的20%股份,双方撕破脸“开战”,一直持续到了现在。

1月2日的公告显示,鑫腾华、黄锦光在公告中承认,为向中超集团支付购买大股东杨飞的中超控股股权,在自有资金困难无力筹款的情况下,为了融资还中超集团,擅自以中超控股名义向江苏京华山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出具商业承兑汇票2000万元,给中超控股造成损失。

鑫腾华、黄锦光“再次”向中超控股做出承诺:因此事对中超控股造成的损失,全部由鑫腾华及黄锦光承担,其承诺一年内分期全部还清。承诺书中还显示,鑫腾华及黄锦光“主动提供投资到贵公司的股权投资款8亿元做还款保证。”

收购中超集团的鑫腾华是什么(中超控股股权纷争再演“续集” 鑫腾华承认擅自出具2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

事实上,围绕鑫腾华此前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究竟是13亿元还是8亿元,曾引发口水战。如今承诺书中也给出了定论,支付款为8亿元。

不过对于这样一份承诺书,中超控股实际控制人杨飞并不满意。他在接受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采访时,直言对方的承诺书是“空头支票”,他明确表示双方不会和解。在1月2日的公告中,中超控股也提示风险称,鑫腾华所持有的中超控股的股份已全部质押融资且已被多家法院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中超集团也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鑫腾华退还股份并赔偿相关损失及违约金,已支付的8亿元股份转让款预计不足以承担相应损失和违约金,无法为上述《承诺书》作保证。

是否如期“开庭”仍存变数

此前公告显示,去年10月17日,中超控股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罢免黄锦光先生董事长的议案》、《关于罢免黄润明先生董事的议案》、《关于解聘董事会秘书黄润楷先生的议案》等议案,并选举肖誉、霍振平为新任董事。

鑫腾华随即发起“反击”,认为该次大会“召集程序错误,投票计票错误,该次决议应当被撤销。”

公告显示,该案已由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将于2019年1月10日开庭。

不过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公告中所述“开庭”,应该是双方交换证据,正式开庭日期尚未确定。

对于可能到来的庭审,杨飞向记者称,已经做了充足准备。

就在去年11月26日,中超控股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杨俊持有的科耐特输变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耐特”)17.75%股权,交易价格预计为1700万元。科耐特经营范围包括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电缆附件、绝缘制品、电工器材、电气机械及器材的制造、销售等,这也意味着中超控股正加紧回归“老本行”。

中超控股在此前的公告中表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明晰公司组织架构,实现业务板块整合统一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对子公司的决策能力和决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与风险。”

杨飞向记者表示,“日化肯定不做了,否则上市公司肯定要垮掉。” 记者就相关事宜拨打了黄锦光手机并发送短信,截至发稿时均未获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