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体育资料 > 古罗马法律对后世的影响(历史高考:古罗马的政治、法律与文化)

古罗马法律对后世的影响(历史高考:古罗马的政治、法律与文化)

更新时间:2022-10-25 08:14:56


一、罗马的政治制度

1、君主制:罗马建城之初,实行君主制。

2、贵族共和制:公元前6世纪末,罗马人推翻君主制,建立共和国,实行贵族共和制。

贵族共和制的内容:

执政官:两人,一年一任,全体公民选举产生,军事统帅。

公民大会: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立法、宣战、媾和与审判,受高级官员和元老院限制,难以发挥有效作用。

元老院:卸任高级官员组成,终身任职,负责向官员提出建议,协调官员行动。

3、走向帝制:公元前27年,屋大维建立元首制。实质上是披着共和制外衣的君主专制;

3世纪,戴克里先抛弃共和制外衣,实行公开的君主统治。

二、罗马法

1、概述:一般泛指罗马共和国(BC6世纪)、罗马帝国直至东罗马帝国查士丁尼皇帝(6世纪)编纂法典为止的整个历史时期的所有法律的总称。

罗马法范围内政体的演变:BC509建立罗马共和国;BC27帝制。

2、罗马法的发展过程

(1)习惯法到成文法

习惯法: 共和国早期。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依靠祖辈传承下来的习惯规定来调整社会关系。具有伸缩性和不确定性,贵族垄断并随意曲解法律。

成文法: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文件。在平民的不断斗争中,出现了第一部成文法《十二铜表法》

(2)关于《十二铜表法》

时间:公元前450年左右

内容:民法、刑法、诉讼程序

特点:基本是过去习惯法的汇编,明确维护私有财产和贵族的既得利益

评价:明确保护贵族的利益(没有给平民带来多少好处),但有了成文法,就得按律裁决和量刑,贵族不能像过去一样随意解释法律(法典的编纂是平民的胜利)。是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是古罗马的基本法。

(3)公民法到万民法

公民法: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

万民法:适用于罗马统治疆域内所有自由民的法律。

背景:伴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民族众多,民族矛盾尖锐;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活动中出现新的问题。公元前3世纪出现万民法。典型万民法——212年《卡拉卡拉敕令》。

(4)成文法产生到完备

6世纪,查士丁尼下令编纂《罗马民法大全》,是古罗马法律最高的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5)自然法的产生

概念:自然法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法律观念,如人人平等,基本权利等。

代表人物:西塞罗(主要生活在公元前1世纪)。

观点:民族法律之上有一种更高的适用于一切民族的自然法;自然法代表理性和正义;是普遍使用、永恒不变的。

意义:自然法是对罗马法律实践的理论概括和升华,标志着罗马法的高度成熟。

3、罗马法的评价

积极:维系罗马统治方面起到重要作用;被西欧大多数封建国家所采用;近代欧洲多数资本主义国家都以罗马法为立法基础制定本国法律;现代许多国家的陪审制度、律师制度、诉讼制度都源于罗马法。

局限性:维护奴隶主利益的法律。

三、古罗马的文化

法律:公元前450年左右颁布的《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平民利益,成为后来陆续颁布的一系列公民法的基础。罗马法体系对后世欧洲国家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文学:卢克莱修、西塞罗和维吉尔是古罗马时期最杰出的文学家。

史学:李维的《罗马史》和塔西佗的《编年史》代表了古罗马史学的最高成就。

建筑:古罗马在建筑方面留下众多遗产,万神殿、大竞技场等是古罗马建筑风格的代表。

历法:凯撒时期制定的儒略历后经修订成为世界通用的公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