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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14中超债是什么意思(为何大幅折价出售盈利子公司中超?中超控股回复问询)

更新时间:2022-08-20 03:20:33

原标题:为何大幅折价出售盈利子公司中超?中超控股回复问询来源:资本邦

12月16日,资本邦讯,中超控股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超控股”)董事会于2019年12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1.根据公告,中超注册资本8,000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净利润842.78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11,946.56万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欠中超货款和借款的资金占用金额、时间、何志东股权转让款的实际支付情况”,确定中超62.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4,000万元。深交所要求结合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及受限情况、债务及融资情况等说明公司“当前实际情况”的具体内容、是否存在资金流动性紧张、债务偿付困难的情形。

公司回复:截止2019年12月6日,公司账户货币资金余额合计46,965.81万元,其中: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余额45,561.60万元。

主要债务情况:截止2019年11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111,405.00万元,系公司向银行借入的款项;应付票据余额71,859.00万元,系公司向银行申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长期借款余额30,0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了如期兑付“14中超债”2019年7月1日向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3,000.00万元、2018年1月12日公司向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7,000.00万元。公司2019年12月31日前到期应支付款项45,882.41万元,如果不能如期支付,将会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供应商对公司的信用评价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11月份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收支情况:2019年11月份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5,315.68万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50.02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765.70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310.75万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以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161.39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472.1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3.56万元。

2019年11月份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4,900.00万元,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910.00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2,810.00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4,900.00万元,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84.12万元,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336.08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3,720.20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0.20万元。

受黄锦光事件的影响,自2018年9月起,为了优先确保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公司的到期贷款周转资金向当地政府平台借款。截止2019年12月6日,累计发生了52笔,累计发生额200,283.00万元,累计发生财务费用603.64万元。

从公司现金流量及公司融资情况看,公司在确保贷款资金按时周转、税金按时缴纳、银行利息按时支付的情况下,将收到的货款及时用于支付原材料款,以最大程度确保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强,周转快,几乎做到了款项即收即付的程度,本次股权转让可以给公司增加7,060.00万元的现金,如果公司不开展此“瘦身”计划,公司将存在债务偿付困难的情形。

2.公司结合上述因素,进一步具体说明公司大幅折价出售盈利子公司中超的交易背景、筹划过程、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是否涉嫌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公司回复:中超地处我国维吾尔自治区西部与哈萨克斯坦接壤,距离公司遥远,管理不便,自设立以来经营业绩一般。截止2019年9月30日除公司占用中超上述巨额货款和借款资金外,中超仅以不动产抵押的方式从银行取得贷款资金1,900.00万元。为了增加流动资金使得公司正常运转,截止2019年12月9日何志东经过努力累计借给中超货币资金5,596.45万元,目前公司处于艰难运行阶段。

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拟调整发展战略:以“瘦身”的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以减轻负担、轻装前行,未来公司将重点对宜兴地区电缆及电缆附件企业先通过扩大持股比例以加强控制程度再寻求有意向且有实力的单位进行整合;对非宜兴地区的关联度较低、投资收益不高、管理起来不方便且管理成本大的子公司的投资进行处置或部分处置。公司将更专注于主业、缩短管理半径,提升公司内在实力,努力实现稳定、高质量发展。

根据公司“瘦身”计划,以及去年公司前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黄锦光在其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给公司带来的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为了不影响子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对于管理不便的地处外地的子公司——中超,公司一直都有意寻求合作伙伴。当得知何志东有意向继续投资电缆行业时,公司主动与其联系,12月初经过双方多次交流、沟通、协商,达成一致,何志东同意受让公司持有中超全部股权。经双方协商最终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4,000.00万元。

目前何志东既不是公司的股东,也不是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中超集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与其本次交易是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进行的,故公司与何志东本次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3.结合上述相关因素,进一步具体说明公司“结合河南虹峰向中超控股归还货款和财务资助资金的金额、时间等因素”仍大幅折价出售河南虹峰的交易背景、筹划过程、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是否涉嫌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公司回复:2016年7月公司为了能够进一步开拓河南市场并加快华北地区的布局,公布预案,收购了地处中原腹地的河南虹峰,该公司位于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产业聚集区,距离公司约700公里,路程远管理不便。自收购以来业绩增长缓慢,生产经营情况不稳定,尤其是今年业绩出现了大幅下滑的现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流动资产总计30,499.27万元,其中应收账款高达24,406.08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的80%以上。自2015年以来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基本上持续增大,且占流动资产的比例持续上升,严重阻碍了该公司的发展。截止2019年9月30日河南虹峰长期占用公司货款、借款巨额资金总计11,507.16万元,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生产经营。2015、2016年度河南虹峰资产负债率接近80%,2017年度至今河南虹峰资产负债率在75%左右波动,该公司处于艰难运行阶段。

图片来源:123RF

来源: 资本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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