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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全面为什么用an(「深度解读」nba那些以球员命名法则,了解这些的都是真球迷!)

更新时间:2022-08-04 09:55:27

那么什么是米勒法则

雷吉米勒法则是NBA联盟针对进攻方投篮时“故意伸腿制造犯规”现象而制定的规则。由于NBA球星雷吉·米勒非常擅长故意伸腿制造犯规,因此被命名为:雷吉米勒法则。

雷吉米勒法则于NBA2012-2013赛季前夕出台,在NBA联盟里,射手为了对付那些贴身紧防的高手,往往会在投篮时“故意伸腿制造犯规”,曾经的篮球运动员雷吉·米勒就非常擅长使用这一招,但射手们想要再施展这招,可能将会被处罚进攻犯规。NBA联盟为了保证公平竞赛,在出台“假摔法则”后,又推出“雷吉米勒法则”,并将韦德的进攻动作当做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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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攻球员如果再度伸腿制造犯规的话,那么他们要么领到一次进攻犯规,要么在赛后遭遇假摔法则的惩罚。在NBA联盟中,有许多擅长伸腿制造进攻犯规的球员,比如韦德、纳什等,他们将在新赛季面临着新规则的考验。而如果一个球员像韦德那样故意伸出两条腿去制造身体接触,那么他们可能再领到进攻犯规的同时,赛后还将遭遇假摔法则的惩罚。

联盟在定义射手踢腿时会设定一些必要的条件,如果投手在踢腿时并未和防守者进行身体接触,那么这样的投篮踢腿仍然会被视作正常动作,而一旦他们踢腿侵犯到防守者的身体或是迫使对手失去原有的防守位置和空间,那么这样明目张胆的动作可能会被裁判抓现行,被列入打击范围。

以上就是米勒法则的解释了,库里这球肯定不是故意踢腿,但确实满足“米勒法则”。


隆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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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3赛季,隆多仅出场38次,获得420次助攻,最终就以场均11.1次助攻获得上赛季常规赛助攻王。出场70次,场均9.7次助攻的保罗只能屈居第二位。因为按照之前的规定,一名球员参加评选需要满足“出场70次或以上”和“总得分超过1400分,总篮板超过800个,总助攻超过400个”这两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隆多的420次助攻满足第二个条件,因此力压保罗获得助攻王。

该规定让许多球迷都嗤之以鼻,本赛季开打前,NBA官方发布新赛季技术统计规则,杜绝隆多式漏洞。

在场均得分、场均篮板和场均助攻等数据统计方面,新规则如下:一个球员必须参加70%的场次(普通赛季为58场比赛,缩水赛季按比例计算),才可以被列入统计名单。如果出场次数不足58场(或70%),那么必须将整体数据除以58场(或70%)来参与排名。这条规则是为了杜绝上赛季隆多获得联盟助攻王这一漏洞而实行的。但按照新规,隆多上赛季参与评选,场均助攻数据应该换算为420/58=7.2次,只能排在联盟第9位,和助攻王无缘。因此,这条规则可以被命名为“隆多条款”。

背打五秒规则(也被称为巴克利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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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身五秒的规则在1999-2000赛季正式使用,这个规则虽然被成为巴克利规则,但事实上1999-2000赛季已经是巴克利的最后一个赛季,而且那个赛季他因伤只打了20场比赛,赛季结束之后宣布退役,所以这条规则对巴克利并没有起到真正的限制作用,赛季开始之前巴克利接受采访时谈到了联盟专门为自己修改的规则,当被问到是该为此高兴还是沮丧时,巴克利说:“我已经拿到2万多分,我不知道我背框5秒得了多少分,我觉得(新规则)对我很有帮助,我喜欢有5秒钟的时间去得分,通常我不会花5秒以上的时间去得分。我会为此感到光荣,因为当我死去之后他们还有一个以我的名字命名的规则,我感觉很好,即使我死了人们还会记得我。”

谈到为什么有时候背身单打需要5秒以上时,巴克利说:“因为大部分时候我都在等待包夹,火箭的进攻和我在太阳时期一样,就像奥拉朱旺时那样,我尽可能吸引包夹,如果不包夹,我可以得分,造犯规或者投丢一个简单的投篮,又或者打成2 1,对于新规则我很高兴,我可以在我的脑袋里设置一个计时器,我可以迅速得分,保持侵略性,但是他们(对手)仍然需要包夹我,因为如果他们不这么做,我就会得分,或者让某人陷入犯规麻烦。”


伯德条款

是NBA为了让凯尔特人能留住伯德,延续伯德 vs 魔术师,凯尔特人 vs 湖人的故事,而特地创立的条款?当然了nba早期发展确实比较依靠魔术师和伯德这种有票房的人,也包括后来的乔科詹库等人,毕竟本质还是商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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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德条款、罗斯条款、指定老将条款,这些都是为了让母队能留下球员,不过在八九十年代的确是劳资协议最混乱的时代,在1983年的时候,经过漫长的讨论后,联盟最终确定将会在1984-85赛季开始给各支球队设定360万的工资帽(当年球员的平均薪水为33万)。NBA当时为了让球队有更好的机会留下之前就效力在母队的球员,设定了一条“资格老兵自由球员”条款 (Qualifying Veteran Free Agents) ,让球队有机会在工资帽开始正式实施后,依旧有能力签下之前就在球队效力的自由球员。

当时,拉里-伯德的合同恰好会在1983-84赛季结束,因此也有很多人认为,NBA设定“资格老兵自由球员”条款的目的就在于让凯尔特人能留下伯德,继续湖凯大战。

但事实上,凯尔特人在1983年的休赛季——1983-84赛季开始前,当时还没有工资帽——就和伯德签订了一纸7年1260万的续约协议。

换言之,伯德并不是第一个使用“伯德条款”的球员。因为当时还没有工资帽,也没有“资格老兵自由球员条款”。

凯尔特人在1984年的休赛季里,第一次使用了“伯德条款”,这名球员是手握两枚总冠军戒指,生涯场均28.5分钟,12.5分6.3篮板的塞德里克-麦克斯韦尔 (Cedric Maxwell) 。

至于伯德本人,则一直等到1988年和凯尔特人再次续约时,才用到了“伯德条款”。

那究竟什么是伯德条款?

对于连续三年(第一年可以是中途加盟)没有以自由球员身份更换球队、也没有被裁退后成为自由身的球员,合同到期后成为“资格老兵自由球员”,球队拥有他的“鸟权”,哪怕超过工资帽也仍然可以用伯德条款与他重新签约。

除了伯德条款(鸟权)之外,还有“早伯德条款(早鸟)”以及“非伯德条款(非鸟)”,这三者之间的区别在于:

1、伯德条款需要符合上述的三年条件,早伯德条款只需要两年,非伯德条款则只要求1年;

2、伯德条款和非伯德条款的合同最少可以只签约1年,早伯德条款必须至少签约2年;

3、伯德条款的合同最多可以达到5年,早伯德和非伯德则只能是4年;

4、伯德条款第一年的薪水最高可以达到顶薪,早伯德第一年的薪水为175%的上赛季薪水或者104.5%的中产特例(两者取大),非伯德条款第一年的薪水为120%的上赛季薪水或者120%的底薪(两者取大)(什么是底薪?);

5、伯德条款和早伯德条款的合同每年年薪涨幅为7.5%,非伯德条款则只能是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