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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西甲个人资料是哪里的人(关于征集尼托(尼玛)、东科、韩素么乃(化隆马乃)、蒋海元(格日)、扎西甲么措(扎西)等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2-08-01 22:23:27

扎西甲个人资料是哪里的人(关于征集尼托(尼玛)、东科、韩素么乃(化隆马乃)、蒋海元(格日)、扎西甲么措(扎西)等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经果洛州公安局、玛沁县公安局联合专案组缜密侦查,抓获尼托(有前科)、东科、韩素么乃(有前科)、蒋海元、扎西甲么措等5名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及其骨干成员。

侦查发现,该团伙在果洛州玛沁县境内,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在虫草采挖期从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多项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深挖该犯罪团伙的违法事实,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根基,净化社会环境,维护人民群众正当权益。现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尼托(曾用名:尼玛,玛沁县拉加镇人)、东科(玛沁县拉加镇人)、韩素么乃(绰号:化隆麻乃,化隆县扎巴镇人)、蒋海元(曾用名:格日,玛沁县大武镇人)、扎西甲么措(绰号:扎西,四川省阿坝县人)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相关受害者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以及“保护伞”的线索、证据。

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对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鉴定人、被害人依法采取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并依据《青海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果洛州公安局关于对举报涉及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奖励办法》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公安机关将给予10000-50000的奖励。凡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凡对举报人、证人实施威胁、报复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同时敦促该团伙涉案的其他人员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举报地址

果洛州公安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

州公安局扫黑办 : 0975-8384418

华警官 : 13909752180

韩警官 : 18609758818

邮 编:814000

举报邮箱:2646430552@qq

果洛州公安局

玛沁县公安局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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