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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世界杯案(世界杯期间球五百万元 5人受审)

更新时间:2022-11-01 02:09:13

广西省世界杯案(世界杯期间球五百万元 5人受审)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3月21日,百色市西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期间球案,该案共有5名被告人。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期间,被告人陈某科与李某泳、农某合谋共同出资,自设球盘做庄接受下注进行球。陈某科还与被告人朱某贵约定由朱某贵收数上报,承诺支付所报资总额2%的返利。

广西省世界杯案(世界杯期间球五百万元 5人受审)

被告人李某泳登录网站搜取每场足球赛球的“”(球方式和赔率)并下载编辑到手机,然后将“”通过微信转发给陈某科、农某,又由他们二人通过微信转发给需要球的人或转发给下线报数进行球。被告人朱某贵在自己收数上报的同时又将“”发给被告人刘某等人帮其收数上报资;刘某为了发展更多下线又发“”给被告人韦某帮其收数上报。这样在西林县内就形成了层层上报并从中非法盈利的网络网。

被告人陈某科、李某泳、农某、朱某贵、刘某、韦某通过每场足球赛前的“”,以0.85至1.05倍的赔率并提供买球队输赢、比分、进球数、大小球、角球数等方式给下线参,每场球赛前接收下线上报下注球的金额信息,比赛结束后通过微信、支付宝、网银、现金等方式收取、支付资。期间,五人涉案资累计人民币5346898.2元。

案发后,被告人陈某科等共退出非法所得610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科、朱某贵、刘某、韦某、农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陈某科等5名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和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

本案将择日宣判。

(北青报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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