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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婷起诉造谣者(朱婷以诽谤罪起诉5名造谣网络用户已立案 律师:情节严重或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更新时间:2022-10-26 05:00:20

大象新闻记者 张子琪

12月28日,“朱婷要求以诽谤罪追究5名网友刑责”登上热搜,许多网友纷纷留言表示,支持朱婷起诉造谣者,“一身病痛从不缺席,无条件支持朱婷” “造谣污蔑必须付出代价”。

朱婷起诉造谣者(朱婷以诽谤罪起诉5名造谣网络用户已立案 律师:情节严重或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图源:东方ic

大象新闻记者从惠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陈建强处获悉,由于自诉人朱婷户籍地在郑州市惠济区,自诉人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符合相关立案标准,所以惠济法院立案受理。

“目前该案件刚立案,法院高度重视,正在处理中,后续有新进展将及时对外发布。”惠济区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关于后续进展将及时对外公布。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表示,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关于女儿的事情我不多评价和参与”,在周口老家的朱婷父亲表示,自己对女儿被造谣一事并不太清楚,但会支持女儿的决定。

案件回顾:

据大象新闻此前报道,网上流传的不实内容除了针对朱婷本人外,还抹黑了整个中国女排球队,大量关于“女排输球并非实力不济而是队伍不合”“商业代言费分配不均,朱婷私接代言”等不实消息在网上肆意传播。

朱婷起诉造谣者(朱婷以诽谤罪起诉5名造谣网络用户已立案 律师:情节严重或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1年8月11日,朱婷在社交平台发布消息称,要追究故意抹黑及造谣者的刑事责任,并发文“已公证固定证据,已报案请求追究刑事责任,下一站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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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朱婷报案的四个月后,2021年12月27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并予以立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通报称,12月3日,朱婷委托诉讼代理人到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及证据材料,以今日头条用户“排球人生”、“顽童说球”、“柯南话乒乓”和微信订阅号“排球Dialogue”、新浪微ID“第一球迷胖哥”5人捏造事实、通过网络诽谤自诉人朱婷且情节严重为由,要求以诽谤罪追究5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赔礼道歉并赔偿有关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