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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的量词颗(“粉丝”“眼球”“一粒球”)

更新时间:2022-10-18 20:22:03

镜头一 ———

孙子放学回家,问奶奶弄了什么好菜,奶奶说炒了粉丝。孙子惊叫:“吃人?”奶奶也惊叫:“谁说吃人?是吃粉丝!”孙子说:“粉丝就是人。我有不少同学就是朱婷,马龙的粉丝。”奶奶摇头:“与孙子说话怎么变得那么别扭呢?”

不是孙子说话别扭,是“粉丝”在闹别扭。在这里,“粉丝”音译外来词。音译必须遵守两条原则:一是不用现成词语,以免产生歧义;二是将几个语素的本义组合起来,不能表达一个完整的概念。音译外来词“粉丝”恰好违反了这两条:“粉丝”在汉语中不知道用了多少年,“粉”与“丝”两个语素的本义组合起来,正好表达了一个完整的词义:“用绿豆等的淀粉制成的线状食品”。为了不让“粉丝”产生歧义,可将音译外来词“粉丝”的后一个语素“丝”改成“斯”(或“司”“思”“厶”);也可意译为“崇拜者”或“追捧者”。

镜头二 ——

孙子刚完成作业,就让奶奶陪着看电视。屏幕上,一群少年翩翩起舞,孙子兴奋地喊道:“跳得真好!一出场就吸引了我的眼球。”奶奶赶紧捂住他的眼睛:“眼球如果被吸引去了,以后怎么看电视?”孙子很尴尬:“大家都这么说嘛!”

“大家都这么说”,并不等于“这么说”就是正确的。人们看见美好的事物,如婀娜的少女,曼妙的舞蹈,带露的梨花,翱翔的山鹰,雨后的彩虹,轻盈的凉亭等等,通常说“吸引了我的视线或目光”。这种讲法很朴实,也很准确,如果改成“吸引眼球”,虽然新奇,且带刺激,但说不通。首先,被吸引的是人们的视线,目光,绝对不是眼球;其次,眼球若从眼眶中被吸引走,人便成了瞎子。如果想换一种说法,可以换作“吸引注意力”,也可改用成语“引人注目”等等。

镜头三——

电视正在播放中韩女子足球赛,中国姑娘射门得分,孙子大声喝彩:“好!又踢进一粒球。”奶奶很好奇:“踢进的球儿只算“粒”,大概与黄豆差不多大吧?”孙子问:“足球怎么跟黄豆一样小呢?”奶奶反问:“不小怎么用粒来计算呀?”孙子回答:“解说员都是这么一粒两粒地说,难道会错?”

解说员确实说错了。量词分两种:动量词,表示动作单位;物量词,表示人或事物单位。是球被踢进网,可以用动量词“次”表示;也可以用物量词“个”表示,还可以说得了“分”;但绝对不可以说成“一粒球”,因为“粒”表示的物特别细小。凡用“粒”为量词的,都是芝麻,绿豆,大米,小麦之类的小物体,稍大一些的则称“颗”“只”,更大的则称“个”,所有球类,即使小到乒乓球,也称为“个”,比乒乓球大得多的足球,怎么能用“粒”为量词呢?岂不是笑话?有人考证,“一粒球”的说法是从台湾传来的,由于大陆的解说员盲目效仿,才使这种错误的说法在大陆越传越广。

人们无论动笔还是动嘴,都必须运用词语,千万别为了追求刺激而不辩证误,盲目仿照他人的新奇说法(如“吸引眼球”,更不能为此而生造词语如“粉丝”,或胡乱搭配如“一粒球”)。乱用词语,不但产生语病无法表达心意与感情,给自己与他人带来不便,还会损害祖国语言的纯洁性。词是最小的能够独立运用的语言单位,为了把话说得明白准确生动,必须在词语的学习,积累,运用方面下一番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