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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独赢是不是赢了就可以(杀人篮球,究竟该如何定罪?)

更新时间:2022-10-11 02:12:40

篮球独赢是不是赢了就可以(杀人篮球,究竟该如何定罪?)

篮球独赢是不是赢了就可以(杀人篮球,究竟该如何定罪?)

昨日我正在锅炉房欢度属于我们青年人的节日时,殳君的微信头像亮了,打开一看,他问我:“你小子可想为佩顿写一点什么?”我说“没想过”。他就正告我说:“都要杀人了;你还是写点什么吧。”

听罢殳君的教诲,我琢磨了一下,他说的应该是灰熊狄龙对勇士小佩顿的那次恶意犯规,性质方面倒没什么可商量的,裁判当场就给出了一个二级恶意将狄龙驱逐出场。

问题在于后果,小佩顿这次落地,手肘骨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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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愿意看到有人在球场上受伤,我曾经在屏幕里亲眼看见22岁的瓦兰丘纳斯,身高2米20的巨人,摔倒在地板上受伤之后满地打滚,撕心裂肺的喊叫穿透现场一千多人的嘈杂来到我耳畔。运动员受伤永远是体育运动中最令人揪心的一幕。

科尔赛后说狄龙破坏规则:“他这种行为根本就不叫强硬,而是脏。”

记者追问他,怎么区分强硬和脏。科尔说:“人在空中,击打头部,倒地受伤。”

就在第一场,追梦拉拽了克拉克的球衣,克拉克横摔到地上,追梦一样领了二级恶意犯规,驱逐出场。和小佩顿结果不同的是,克拉克横拍下来,没受伤。

巴克利不认为狄龙有越界行为,他认为越界就是想故意伤害别人,但没有证据证明狄龙是故意冲人去的,“狄龙这是一次凶狠的犯规,但小佩顿落地后受伤更多是不幸。我刚入行的时候,球队里老师傅们都跟我说,落地不要用手肘、手掌、膝盖之类的地方去触地。”

巴克利讲的是一个技术问题或者说是一个职业运动员自我保护的习惯问题,你不能说他讲的没道理,如果小佩顿拍拍屁股又站了起来,也许就不会有“篮球比赛杀人啦”之类的惊悚观点出现了。

但事实是有人受伤了。至于行凶者狄龙是不是故意的,有人拿出他抛妻弃子又和变性人交媾的传闻来证明狄龙是个道德败坏的家伙,“人渣做出什么事情来都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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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种推理方式,就不得不让人想起当年卡特钻到腾空的麦考下方,导致麦考直接被担架抬着出场的事情。当时网上大多数舆论却认为卡特不是故意的,使用的逻辑就和上面这套逻辑差不多:“他自己也被人伤过,他从来没有类似劣迹,他年纪那么大,他还哭了……”

不难发现这两种结论存在相似的逻辑谬误,无论是深化恶意还是善意美化,都是在尝试用标签化、脸谱化、出身化以及道德评价的方式来对一件事情做出判断。

至于你问我怎么看待这样的事情,我完全赞同波波维奇的观点:“谁他妈管他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有这种动作出来就应该重罚。”

扑到三分线外伸脚只是因为笨拙?抢篮板卡位还能不伸脚?盖帽手太短打到头?我想犯规但是没拉到他的手结果拉到了球衣?

都不是理由。

有动作出来,就统一标准严惩就是了,和主观意愿无关。和结果可以有一定的关系,毕竟造成的伤害越高,惩罚的力度就应该适当高一点,但起点绝对不能低。时间久了,球员教练员自然就会对类似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动作更加小心,毕竟付出的代价更大了。前一场的受害者克拉克就大家已经在更衣室里给这一场的施害者狄龙说了:“以后动作得收着点,我们需要他留在场上。”

当然,说到波波维奇,就不得不说到另外一些观点,勇士有人受伤了,那是为格林和帕楚里亚还债,举的例子有亚当斯的小弟弟和马刺队史,而说到马刺队史,就不得不提鲍文,举的例子是太阳和卡特,总之都是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的因果循环观点,你会发现这种观点和京剧脸谱翻板的类似之处,玩得顺手的小朋友可以在你面前翻一个下午不带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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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完全能够理解互联网口水战的逻辑,和夫妻吵架是差不多的,一个小时之后辩论的内容,绝对不可能还是一个小时之前的那件事情。简单归纳一下大体上就是:当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时候,那是一个故事;当事情发生在你自己身上的时候,那就是事故了。

这就是屁股和脑子之间的关系,有时候你坐在哪里会影响你的情感和认知,但如果着急上火地要求别人也要寰宇同此呼吸,我觉得难度是很高的。

12年前我还是个真正的青年,特别热爱篮球,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拥有一种为更多球迷服务的精神,现在想来可能是闲的。我在一个篮球论坛上筹建了一个叫“裁判团”的组织,你看名字就知道是干嘛的,具体来说我们有一个5-6人的小团体,做的事情比你想象得还要多,我们将比赛中几乎所有有争议的判罚都做成动图,然后逐一参照NBA规则进行分析,集结成文后发到论坛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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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想象这个工作量有多大,反正我们几个人凑在一起做了不少季后赛比赛的吹罚分析文章。那时候大家都很热情,熬夜做这件事情,而且分文不取,纯靠自我催眠的高尚在行事,满心以为我们可以成为论坛上最耀眼的看球明灯和言论领袖,试想,能用权威判据来解决论坛口水问题,那得多有成就感。

结果是这样的,我们干了大约一个赛季就干不下去了。就举个例子,好比有个A队和B队比赛完事儿了,网友在论坛上表示裁判偏袒A队。

裁判团:请举例说明。

网友:X分X秒XX明显没有打手!

裁判团:X分X秒XX按照规则XXXXXX,如果有触及XX部分应该是打手。

网友:裁判团样本不足,全场下来AA都快把BB防怀孕了。

裁判团:我这里有20张动图解析您请上眼。

网友:你分析这么多也没用,关键是可吹可不吹的都吹了B队,却没吹A队,这是尺度问题!

裁判团:那再来30张动图分析?

网友:你分析这么多也没用,就算全场尺度一致。关键时刻裁判吹了B队,就是打断了B队的势头和节奏,你看如果不吹这个哨子,B队必然气势如虹一举反超!裁判太会控场了你不懂!

裁判团:可是比赛是B队赢了啊!

网友:赢了也是因为我们意志坚定战胜了裁判和斯特恩!你们裁判团就知道偏袒裁判!你们都是A队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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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发现你根本跳不出这种逻辑,因为它是无敌的。但我现在回过头来看看12年前自己着急上火想隔着屏幕按住那位网友的脑袋一起把比赛每一帧看过去的心情,就会笑出声来。我想当时我还是too young,拥有主队并以一种一叶障目的姿势为之辩护、愤怒、悲伤、欣喜的感觉,岂非竞技体育的衍生快乐之一?而我竟然尝试打断这种快乐?我竟然想要告诉狂热的球迷要理性看球听我来给你分析下裁判没有太大问题联盟也绝无偏袒?我竟然想要劝诫球迷看看篮球比赛本身吧不要太纠结哨子?

我算哪根葱?

12年前我坐在电脑前面无法理解的主队情结和那些逻辑构成,时至今日已经完全了然,无非是五个字:篮球不值得。因为12年间我从电脑屏幕转移到手机屏幕,从140字看到小作文,从客看到短视频,讨论的声音从未停歇,在篮球之外还有一个大得多的世界存在,而遗憾的是,在这个世界里,我所见所闻竟与篮球论坛并无太多不同。当大事件出现时,吃瓜群众蜂拥而上,心知肚明的立场先行,义愤填膺的人身攻击,当人人都站在自己正义的立场举起道德大棒时,谁又会是全知全能的裁判?

混在这些正义的人群中,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挨上一颗正义的枪子儿,你也不会知道开枪的人是谁,因为他们永远站在道德制高点,他们永远站在阳光下。甚至包括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