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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克斯(杨靖|恼人的选举——威尔克斯硬杠英王乔治三世)

更新时间:2022-10-10 21:50:35

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 杨靖

威尔克斯(杨靖|恼人的选举——威尔克斯硬杠英王乔治三世)

约翰·威尔克斯漫画像

1768年3月底,伦敦发生暴乱。美洲殖民地驻伦敦代表富兰克林在致友人书信中描述道:“暴民们……在每条街上吼叫,来往马车中的绅士淑女也呼喊‘威尔克斯与自由’……甚至城外十五英里之内每座房子的门窗上,差不多都画上了No.45(第45 期《北不列颠人》)。”

这次暴乱的起因,是英国政坛“明星”约翰·威尔克斯(John Wilkes,1725-1797)结束流放生活返回首都后,执意报名参加当年的议会选举,结果却“遭遇不公”——不仅胜利果实被他人掠走,他本人也因屡次“藐视法庭”而遭逮捕。4月,王座法庭(The King's Bench)判处他两年监禁。5月10日,数万群众聚集要求释放威尔克斯。政府下令开枪,造成震惊全国的“圣乔治广场屠杀”事件。

这不是威尔克斯和法律的第一次“硬杠”。早在五年前,这位著名报人便因公开毁谤政府领导人比特伯爵(Earl of Bute)和权臣桑威奇伯爵(Earl of Sandwich)而被送入伦敦塔。比特伯爵最初的身份是“帝师”,乔治三世登基后不久受命组阁。为了加强舆论宣传,他聘请苏格兰同乡、著名作家斯摩莱特(1721-1771)出任《不列颠人》(The Briton)主编。比特伯爵秉承国王乔治三世意旨,致力于重振王权,威尔克斯则固守辉格党信念,希望国王像他的两位先辈一样垂拱而治,或“统(reign)而不治(rule)”。双方立场迥异,论战很快进入白热化状态。

在比特伯爵尚未来得及下达查封令之前,威尔克斯将新近重印的一部剧作《莫蒂默的垮台》(The Fall of Mortimer,1731)题献给首相大人——剧中主角罗杰·莫蒂默是昏君爱德华二世王后的情夫,一度执掌国柄,后被英明神武的爱德华三世当众诛杀。比特伯爵与王太后的绯闻早已传遍宫廷内外,威尔克斯此举无异于火上浇油,令比特伯爵怒不可遏。然而苦于对方只是借助历史事件含沙射影,并未实名指证,从维护大局稳定出发,当权不久的首相选择了隐忍。

但并非每个人都有这样的肚量,比如海军大臣桑威奇。年轻时代,威尔克斯及桑威奇同为臭名昭著的“地狱之火俱乐部”(Hellfire Club)成员,花天酒地、胡作非为,日后由于志趣不投而分道扬镳。威尔克斯曾在报纸上点名批评桑威奇卖官鬻爵,言之凿凿,令后者颜面大损,发誓要报仇雪耻。威尔克斯闻讯毫不在意,紧接着又刊印诗集《女人论》(An Essay on Woman),对桑威奇的作风问题大加挞伐。诗集戏仿蒲柏名作《人论》(An Essay on Man)——其中一首蒲柏原文是:“醒醒吧,我的圣约翰!”威尔克斯将其篡改成:“醒醒吧,我的桑威奇!”临到出版,威尔克斯觉得不过瘾,又改成“醒醒吧,我的小范尼!”——范尼·默里(Fanny Murray)是当时伦敦最有名的妓女,据说和桑威奇有染。作为报复,桑威奇先是暗中指使属下与之决斗,后来更是亲自披挂上阵,声称“不将他(威尔克斯)送入牢狱决不罢休”。

威尔克斯自己送上门来。1763年《北不列颠人》第45期(暗指詹姆斯党党人1745年反叛)刊载威尔克斯针对国王近期演讲的评论——国王在新议员任命仪式上发表讲话本来也就是走个形式,照威尔克斯的看法,它堪称是“英国政制中最空洞、最造作的发明”:国王照本宣科(讲稿由大臣起草),新老议员鼓掌如仪。或许因为宣告“七年战争”结束的《巴黎和约》刚刚签订,国王意气风发,忍不住自夸几句(事实上国王一向谦逊持重,曾对面谀他的宫廷牧师说:“我到教堂是聆听赞美上帝,而非赞美我自己”),不料招致猛烈批评。威尔克斯直言不讳地指出,“英国就和约条款同法国进行了既不体面又不正当的谈判,而国王是当事人之一”,并宣称国王作为国家主权的象征,在执行君主权力(比如签订条约)时必须要对人民负责,甚至警告国王不得效法斯图亚特王朝专制君主,与人民离心离德。在评论结尾,威尔克斯再度重申“自由是英国人民的特权”,而非王公大臣的专利。

在国王授意之下,桑威奇向议会上院控告威尔克斯“品行不端”“诽谤君主”“亵渎上帝”,并高声朗读《女人论》部分露骨的“色情”描写作为证据,结果上院以绝对多数通过决议,宣布第45 期《北不列颠人》是“对国王陛下前所未有的傲慢无礼和侮辱咒骂,是对议会最严重的诬蔑诽谤……并肆无忌惮地企图离间人民对国王陛下的感情,煽动人民不服从王国法律,进行反对国王陛下政府的叛乱”。

在上院“定性”后,如何处置深孚人望的威尔克斯这一难题便转交给下院。作为下院议员(早在1757年,威尔克斯便通过花费三千英镑收买选民而成功当选),他在议会发表演讲,宣称“新闻自由是英国人与生俱来的权利”,与政治自由,人身财产自由以及宗教信仰自由共同构成最基本的公民权。而在上述自由中,“新闻自由是一切自由中最坚强的堡垒……批评政府乃是每一位报人的神圣天职……而英国的自由将达到何种程度,这正是我要努力寻找的”。同时,他还提出申诉,强烈谴责上院“非法”搜查他的住所和印刷工厂(近五十名印刷从业人员受牵连,被无端羁押),因为根据英国法律传统,“家庭就是一个人的城堡”(his house is his castle)。最后,他还重申其议员身份,要求享受司法豁免权。

下院对威尔克斯的遭遇抱持同情态度,因为他们对于国王试图恢复君主专制的举措忧心忡忡,担心自“光荣革命”以来的英国君主立宪制会毁于一旦。通过表决,下院最初的裁决认定对威尔克斯的搜查和拘押属于“非法”行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当事人因此“获赔一千英镑作为补偿”。这一结果令国王大为光火,好几位议员被“请”进汉普顿(Hampton)宫,当面接受训饬。随后,国王又采取惯用的胁迫和收买方法对议会反对派进行分化瓦解,迫使下院违心作出与上院“一致”的裁决。威尔克斯被判罪名成立,其作品被责令公开销毁。

精通律法的威尔克斯(曾在荷兰莱顿大学研习法律)以民事诉讼(诽谤罪)不应由议会裁定为由再次提出抗辩,要求本案改由民事诉讼法庭(Court of Common Pleas)进行审理。开庭之前,威尔克斯面对法官和声援的群众发表演讲:“我认为在所有的自由中,中下层人民的自由最需要保护;今天在我的案件中将得到最后的判决:马上就要决定的是如此重要的一个问题——英国的自由到底是现实还是幻影。”法官阿什伯顿男爵(Baron Ashburton)同情威尔克斯的境遇,尤其反对政府凭借“通用逮捕令”(general warrant)侵犯公民人身权益:“为获取证据,凭无名的逮捕令就闯入他人居所,这比西班牙宗教法庭还要糟糕……这是对人民自由的公然残害,破坏了《大宪章》(Magna Carta)第二十九条——而这一条针对的正是专制权力。”

很显然,威尔克斯一案不仅是他(及其所代表的中下层民众)和统治阶级(王权)之间的斗争,也是英国统治阶级内部两条路线的斗争。正如历史学家兰福德(Paul Langford)在《十八世纪英国》(Eighteenth-Century Britain)一书中所说,“十八世纪六十年代政治性质的改变将永远与新国王乔治三世及其最不安分的臣民之一——约翰·威尔克斯——联系在一起”。照另一位历史学家戈登·伍德的看法:威尔克斯审判案中体现出的英国式自由,既是“一种民族特性,也是一种精神状态”,这与一个世纪前弥尔顿在《论出版自由》中表现出的精神气质一脉相承。与威尔克斯同时代的曼德维尔在《蜜蜂的寓言》(The Fable of the Bees)中也不无骄傲地宣称,“黄金时代首先是自由时代”——这是英国人古老的政治信念。

最终,由于国王的强力干预,大法官决定对威尔克斯进行缺席审判(此前他已“畏罪”潜逃法国巴黎):各项罪名成立,判处入狱监禁,并剥夺其公民权(outlaw)。流亡巴黎期间,威尔克斯失去经济来源,靠预支稿费度日,负债累累,情急之下,乃以年近半百的“高龄”重回莱顿注册入学(根据当地法令,大学在校生不得因债务而被捕)。1768年,经过四年蛰伏,听闻国内政局有所松动,威尔克斯即刻潜返伦敦,并迅速在英国政坛再次掀起狂飙突进式(Sturm und Drang)的一场风暴。

威尔克斯的竞选令政府和国王大伤脑筋。这位异见分子(trouble-maker)在第一时间婉言谢绝了老友坦普尔勋爵的美意:后者建议他在自己掌控的口袋选区(pocket borough)参选,可以不费吹灰之力重返议会。但很显然,威尔克斯的目标是要搞出一个“大动作”——他中意的选区是伦敦金融城(City of London)。在英国政治传统中,金融城面积不大,但地位独特:经济实力超群,拥有自成一体的司法系统,等同于“独立王国”(内战前夕,议会反对派首领约翰·皮姆藏身于此,查理一世亲自带人追捕,也未能如愿)——据说在城区范围内,即便国王驾临,其御驾也要排列于金融城市长(Lord Mayor of London)之后。这一次选举,尽管威尔克斯信心满满,但却出人意料地以失败告终。政府在选举之前发布公告,要求选民在选票上填写本人姓名——金融城多富商大贾,害怕当局秋后算账,只好转投他人。

随后,威尔克斯将目光转向金融城所在的米德尔塞克斯(Middlesex)郡。该郡面积狭小,但上缴的土地税占据英国的七分之一,足见其经济地位之重要;与之相应的则是其政治地位:该郡在议会拥有八个席位(金融城有三个)。不仅如此,威尔克斯选中此处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此地富商图克(Horne Tooke)是他坚定的政治盟友,也是“权利法案支持者协会”的创建者。协会短时间内募集资金两万英镑,不但帮助威尔克斯清偿了债务,也为他的竞选提供了有力保障。与此同时,为满足候选人的“有产者”资质,坦普尔勋爵主动提出将自己名下价值六百英磅的土地转让给威尔克斯——如此一来,可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1769年2月,众望所归的威尔克斯在米德尔塞克斯郡选举中大获全胜,“获得一千一百四十三票,而当局提出的候选人只得二百九十六票。伦敦人燃起篝火以示庆贺”。但这一选举结果上报议会时却被判定“无效”,因为这不是国王想要的结果。议会责令米德尔塞克斯郡3月重新组织选举。这一次,由于其竞选对手是一名坏脾气的律师,且患有严重口吃(很可能是该郡的刻意安排),威尔克斯再度成功当选;议会害怕国王发怒,再一次宣布本次选举无效。4月大选之前,政府方面可谓做足了功课。首先,官方媒体大肆散布谣言,威尔克斯“私生活糜烂”,与妻子分居多年(事实),并包养多名情妇(部分事实)。其次,威尔克斯的对外联络受到干扰:他的居所被监视,书信被拦截,有时只能化装出行。最后,正式投票前,他有权有势的政治盟友统统被“劝退”,理由是,选举应当“真实反映普通民众的意愿”。最为下作的是,眼看威尔克斯人气高涨,官方居然下令提前关闭他的投票箱。

饶是如此,实力强劲的威尔克斯第三次取得碾压性胜利。此时,国王的恼火升级为震怒:他痛斥议会颟顸无能,并下令不惜一切代价罢黜威尔克斯——“我的王冠几乎决定于此”。惶恐的议会裁定威尔克斯候选人资质不符(之前被剥夺公民权),转而宣布其竞选对手勒特雷尔(Henry Luttrell)“合法当选”——这位仁兄虽贵为王室姻亲,但品行卑劣,连他的老父亲都要公开“与之决斗”。这一“逆转”虽令国王稍感慰藉,但在议会内部却激起强烈反弹。前首相老皮特(William Pitt)怒斥其为“砍向自由之树根部的利斧”,伯克也谴责这一行径“动摇了宪法”之根本,并且预言这必将引发严重的政治危机。

果不其然。王座法庭宣判后,数万民众涌上街头。根据历史学家的记载,“自1750年初大地震预报以来,伦敦街头从未见过如此多人”。游行队伍一路横冲直撞,沿街商铺玻璃全被砸碎,勒雷特尔及其同党受到惊吓,数日不敢出门。入夜时分,街道灯火通明——据富兰克林估算,在暴乱最严重的两晚,伦敦燃烧蜡烛费用高达五万英镑。更为恐怖的是,在威尔克斯被押解王座监狱途中,暴民竟然打翻看守,劫下囚车。威尔克斯处惊不变,迅速摆脱其“拯救者”,逃入一家酒馆,一番乔装打扮后乘着暮色悄然抵达监狱——历史著作一般是囚犯化装潜逃出狱,像他这样改头换面自投罗网可谓绝无仅有。史载他在入狱之前有一句名言:“议会不守法度,我却要做表率。”

或许是被他的大无畏精神所感动,王座监狱给予威尔克斯极为特殊的待遇:他独享豪华单间,看书写稿,接待访客,一切与常人无异(他自称是享受了友人伏尔泰在巴士底狱的礼遇)。前来探望的人络绎不绝,其中绝大多数是女性:半是好奇半是仰慕。为表达爱意,她们大量赠送礼物,出手阔绰,且相互攀比,甚至不惜倾家荡产——堪称是古早的“追星族”,其中最有名的当数社交名媛昆斯伯里公爵夫人(Duchess of Queensberry)。此外,美洲殖民地人民对这位“自由之友”可谓推崇备至——威尔克斯和伯克是议会最同情美国革命的两位杰出代表——连美国革命元勋本杰明·拉什(Benjamin Rush)也以一睹其风采为荣。在1769年一封信中,拉什写道:“数日前,我有幸与身处王座法庭监狱的威尔克斯先生共同进餐,席间有一些来自美洲和英格兰其他地方的绅士们作陪……他是一位美利坚自由事业的热心人。”

1770年4月,威尔克斯出狱。之前在议会的“不良记录”一笔勾销,他终于如愿以偿,再度进入议会下院——名作家沃波尔(Horace Walpole)对此曾不无调侃地评价:威尔克斯被关押,英国人选他当议员;如果他被送上绞架,英国人可能选他当国王。事实上,时刻关注大选结果的国王确实感受到压力山大:威尔克斯入狱后,他的支持者纷纷走上街头,甚至打出“要威尔克斯,不要国王”的反动旗号(小册子作者则模仿蒲柏英雄双行体,讥讽“恶毒的法官和大臣联手,限制威尔克斯和英国的自由”),与此同时,六万民众在陈情书上签名,要求立刻释放这位英国自由的“保护神”。马克思日后曾指出,威尔克斯事件一度有动摇乔治三世王权之势——其声势之浩大可想而知。

国王对这帮“不明真相的民众”(ignorant multitude)受到蒙蔽与挑唆而痛心不已,对“煽动群众”的威尔克斯(约翰逊博士称之为“当代的西塞罗”)更是恨之入骨。但国王也心知肚明,威尔克斯背后支持者的力量不容小觑(尤其在美国革命爆发以后,国王几乎被视为这一场帝国“内战”的罪魁祸首)。老牌反对派伯克曾当面驳斥国王:“问题不是你有没有权力让人民处境悲惨,而是你有没有责任让他们生活幸福。”曾任印度总督的黑斯廷斯(Warren Hastings)预言:“当他(国王乔治)为自己王冠的安全而自鸣得意之时,他应该记得,这顶王冠取之于一场(光荣)革命,但也会失之于一场(美国)革命。”担任议员长达三十余年的剧作家谢里丹在演讲中力挺因言获罪的威尔克斯,并宣称:“腐败的上院、专制的暴君、谄媚的宫廷……只要有一份不被查封的报纸,我就能将他们统统打败。”在这位资深辉格党政治家看来,威尔克斯事件的实质在于:人民有权选举代表,不受任何胁迫(国王)和限制(政府)。兹事体大,关乎国运昌隆,因此来不得半点含糊。

威尔克斯当然也没有辜负国王对他的殷殷“关切”。据说他重返下院后首个重要提案,便是倡议将每年1月30日的斋戒节改为狂欢节。这一天是查理一世斩首日,威尔克斯认为英国民众当天不应该斋戒,而应该狂欢纵饮,以此庆祝暴君的灭亡和自由的胜利。此外,每当议会审批王室开支,威尔克斯必定仔细审核每一笔款项,凡有疑处则力主裁减——其理由是纳税人的钱必须节约,否则有负人民重托。对于如此堂而皇之的政治“话术”,国王尽管气恼,但也莫奈之何。更令国王恼恨的是,金融城的一帮乌合之众(rabble)似乎故意与国王作对,居然在威尔克斯在押期间缺席选举他为市政官,后改任司法官和财政官,并于1774年选举他担任金融城市长。在任十余年间,威尔克斯厉行改革,主张以人道主义精神对待欠债人及其他罪犯,去除其脚镣枷锁,并着力改善监狱环境。同时,他严禁法庭参与当事人财产拍卖,规定法庭不得收取额外费用,违者严惩不贷(对罪犯家属实施敲诈勒索的一名法官被判处死刑)。1771年,政府派人抓捕报道议会辩论的记者,威尔克斯利用金融城的司法特权加以阻拦。在议会下达通缉令后,威尔克斯认为这是对新闻自由的公然侵犯,拒不执行。他下令扣押议会来人,理由是:“你们表现出专制意识,人民就要表现出反抗精神。”

在他的晚年,威尔克斯的政治主张日趋保守。在1780年“戈登暴乱”(Gordon Riots)中,他负责守卫英格兰银行,居然下令向手无寸铁的民众开枪(其中绝大部分是他当年的拥趸),此举令他民望尽失。此后,尽管他在下院提出司法改革、宗教宽容以及重新划分选区等议案,但与他之前声称的“中下层人民权益”关系不大,也没有产生太大影响。1789年爆发的法国大革命逐步走向血腥屠杀,令他益发心灰意冷。照历史学家的看法,这位当年敢于通过报刊和选举向王权和“旧制度”发起挑战的勇士,此时已成为一座“熄灭的火山(extinct volcano)”。1790年,威尔克斯在米德尔塞克斯郡竞选失利,黯然退出议会。他的一生,似乎也印证了罗伯特·弗罗斯特诗作《十磨坊》(“Ten Mills”,1936)中的名言:“年轻时我不敢过于激进,害怕年老时过于保守。”

责任编辑:黄晓峰

校对: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