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体育头条 > 直言批评散步不客观(高级教师批《散步》8处错误,85后作家一一驳斥!)

直言批评散步不客观(高级教师批《散步》8处错误,85后作家一一驳斥!)

更新时间:2022-10-06 01:12:42

【编者按】

初中七年级上册名家名作《散步》,究竟存不存在8处错误?中学语文高级教师彭文前、作家型语文教师丘河为此展开对话 。双方交锋涉及的内容主要为文章第6、8自然段(附在文末)。

直言批评散步不客观(高级教师批《散步》8处错误,85后作家一一驳斥!)

【对话双方】

彭文前

直言批评散步不客观(高级教师批《散步》8处错误,85后作家一一驳斥!)

彭文前,1956年生,中学语文高级教师,长期任语文教研组长。曾任《语文教学与研究》通讯员,中国教育写作学会会员。语文论文有200余篇在全国语文教师论文大赛中获得一、二等奖,连续八届获全国语文教师“四项全能”者称号,被评为“中国素质教育先进工作者”“全国教书育人标兵”“优秀指导老师”等。发表散文、诗歌、随笔、曲艺等,其中,创编“三棒鼓”词7000余首。出版专著《艺海古韵》、《勤耕苦耘集》、散文集《岁月深处》(五人合著)。

丘河

直言批评散步不客观(高级教师批《散步》8处错误,85后作家一一驳斥!)

丘河,1985年生,中学语文教师,中国教育学会会员,中国文章学研究会导读导写研究中心学术委员,河南省教育学会语文教育学专业委员会理事,二级心理咨询师,河南省作协会员,市诗歌学会副会长,县作协副主席。文章见于国内外报刊,入选《世界现当代经典诗选》《中国当代作家研究丛刊》等选本。出版《对话与批评》《初中语文阅读提分技巧创意公式法》《作文有规律:我的初中创意写作课》《河南中考满分作文十年经典》等。

彭文前(语文高级教师):

品读《散步》多年了,笔者从学生学习的视角观察,主要就本文语言存在的一些问题,谈一谈自己的肤浅认识。《散步》这篇课文,语言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作为初中语文教师应该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遗憾的是,知其然或知其所以然者寥寥无几。

就第6段文字来说,可以细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写散步的分歧,即“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

第二层,写“我”有解决此分歧的有利条件。这一层先用一概括句说之,接着用一组排比句进行具体说明。不过,在这一组排比句里,前两个分句分别从母亲老了和儿子还小来写,这是从“年纪”这个角度写的,可以并列;照说,写妻子时也应该从这个角度来写。这样,所表达的意义与前面的内容才是很吻合的。可是,“我”写妻子时却是从“在外面”表处所的角度来写的,不能与其前面的内容并列而并列了,这就有点令人费解了。

河(作家型教师):

我认为该处无须细化到年纪角度分析,作者只是选择从适合的角度,来表达母亲、儿子、妻子对我意见的反应。

彭文前(语文高级教师):

正因为这样,笔者曾经在教学本文时,根据本文语言的突出特点——对举,而觉得“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还没有把话说完,即“在家里,我总是听她的”没有说。

河(作家型教师):

散文具有含蓄性,这也是它的语言张力所在。但由“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并不能必然推出“在家里,我总是听她的”这样的结论。况且,语言表达中语意会有所侧重,作者说了前句,并不等于一定还有下句,或者应该有下句。下句有无可能存在,完全取决于作者情感表达的需要。

彭文前(语文高级教师):

于是冒昧地将“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句中的“她”字改成了“也”字。当然,这是从“我”的这一家人和和睦睦、幸幸福福来考虑的,并且觉得这是可取的哩。

河(作家型教师):

我觉得此处强调的只是“在外边”妻子总习惯听从我的意见,并非侧重我在家里家外的权威性,或妻子对我的处处顺从状态。对文本的理解,应该立足该表达需要,而非为高大上的立意过度解读。

彭文前(语文高级教师):

其实,写妻子,也可以从“年纪”上作文章,即从“妻子呢,正当中年……”来写;也可以直接从其性格上来写,即“妻子呢,很温顺,她总是听我的”(用她字,起到了强调作用,又突出了“我”对她的爱,在此并不觉得主语重复)。不过,笔者还是觉得后者好于前者:前者虽然与其前面两个分句在“年纪”这个角度吻合无痕,可以并列,但“正当中年”这个年纪具有很强的独立性或成熟性,难免有时候“任性”而为或坚持己见,“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就隐含了“在家里”则不是那样了,要使性子了——这样的话,“我”自然就患上“气管炎”了。后者却将这些排除得一干二净,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了。

直言批评散步不客观(高级教师批《散步》8处错误,85后作家一一驳斥!)

河(作家型教师):

我觉得,这里并不需要强调妻子的温顺,也不该解读出“‘我’自然就患上‘气管炎’了,如若真读出了此意,当属于文本曲解,对作者表达的曲解,对文本外化的曲解。

彭文前(语文高级教师):

我以及我的一些同事都认为这句话留下没有说的话是:在家里,妻子就不大听我的话了,或者有我母亲在场时,她总是听我的话,否则就又不大听我的话。作为儿媳妇,能够做到这一点,已经很了不起了。现实生活中的儿媳妇,大多是不顾及丈夫的面子,也不顾及老人心里好受与否而的。夫妻生活一辈子,总是难免磕磕碰碰的啊。但作为作者莫怀戚(大学教授、作家),写作本文时应该对妻子持包容的态度,或者说对妻子“加工”一下。如果我是该作者,一定会这样处理的。只有这样,才能让失偶不久的老母亲,看到儿与儿媳妇和和美美而得到慰藉。俗话说,孝父母不如顺父母。不让父母看见儿与儿媳妇闹矛盾,胜过其他物质享受啊。文学作品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该文中写妻子可能随意了一点儿让高于生活落空了。所以我认为此是瑕疵。当然,这很可能是我太想当然了。

彭文前(语文高级教师):

再说,在这一组排比句里,前两个分句可以并列,因为年纪上的“老”和“小”各自是相对独立“完整”的;如果从妻子的性格上来写,则能够与前两个分句并列,可是妻子的性格表现不仅仅在“在外面”,还应表现在“在家里”,这才“完整”。而仅仅以妻子“在外面”的表现,显然是不能把妻子性格“完整”地表现出来的。

河(作家型教师):

散文写作材料虽散,但主题集中,故不能强求完整地表现妻子性格,以免多旨意而无中心。

彭文前(语文高级教师):

我们还可以这样想:这一组排比句,为什么不按母亲、妻子和儿子这样的顺序进行排列呢?这是因为能够直接左右“我”的,只有妻子!俗话说:前三十年父(母)管子,后三十年子管父(母)。对于母亲来说,此时已是后三十年的事,只是被管的对象,何况母亲很是通情达理,容易管——“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对于儿子来说,此时又是前三十年的事,儿子是被管的对象,年纪小而聪明可爱,也容易管——“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而妻子就不一样了,她和“我”年纪相当,地位平等,要是真的倔强起来的话,就不好管了。所以,这一组排比句,写妻子时既不按长幼顺序写,也不按其前面的句式写,而是采取了创新句式的方法,来突出其是“我”有解决此分歧的有利条件的关键因素。如果按辈分大小或年纪大小来排列的话,那就是平均使用力量,不会收到这样的表达效果。

再说“儿好不如媳妇好”的俗话也告诉我们:一个家庭的和和睦睦,媳妇是一个很关键的人物。从这一点来看,表现妻子贤淑则应该写成“妻子呢,很温顺,她总是听我的”为好。我们知道,刘禹锡《陋室铭》开篇这样写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唯吾德馨。”末句就是运用改变(创新)句式来突出”德馨“这一主旨的。如果将“斯是陋室,唯吾德馨”仿写成前面的句式,即“室不在华,有吾则馨”,那么就是平均使用力量,主旨的突出就逊色多了。由此看来,“我”对妻子的这一安排,大概是受此影响的。再说,写妻子时,硬要写成前两个分句句式,那么也只能写成“我的妻子温顺,她又习惯于听从她恩爱的丈夫”,这样写来,与把“斯是陋室,唯吾德馨”写成“室不在华,有吾则馨”没有什么两样了。因此这远不如“妻子呢,很温顺,她总是听我的”表达效果好。正因为这样,才有为了表达妻子贤惠这一内容服务的创新之举。

河(作家型教师):

分析虽引经据典,但我觉得散文写作更以感性为要,尤其是叙事性、抒情性散文甚至排斥理性,严谨的理性分析对情感表达可能很难奏效。再者,母亲、儿子、妻子的顺序安排或许并非作者精心设置,当然,“妻子的贤惠”也并非作者这里要特意表现的。

彭文前(语文高级教师):

如果可以用圆形图来表示,这一组并列句就可成为这个样子○;○;C(做半圆看)了(○代表“完整”,C代表“不完整”)。这显然是并列不起来的。所以,“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是不能与前面两个分句并列的。就这一点便可知其不足也。

第三层,写“我”的初步决定及其受阻,即“我想一个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两路,各得其所,终不愿意。”细品该句,其中似乎有些欠妥:一是“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两路”当中的“拆散”,用词不准确。工具书告诉我们:“拆散”有两个义项,一是“使成套的物件分散”,这显然与文中的语境不符;一是“使家、集体等分散,如拆散联盟或一对恩爱的夫妻被拆散了”,此仍与本文的语境不符——因为“拆散”之后,一般是不会再聚合拢来的,而这“一家人”到田野散步,只是暂时的分开,只是几个小时的不在一起,(分开)散步完毕之后即又在一起了,不能用“拆散”。结合后面的“分成两路”来看,可将“拆散”一词改为“把”字,即“我想把一家人,分成两路”,既经济,又意思明了,原有的问题就不复存在。

河(作家型教师):

很多词语都有语境义,尤其是在重意境的散文中,词语的赏析不能局限于词典工具书,更多要考虑当时作者所处的情境。“拆散”与后面“各得其所”的愿望以及“终不愿意”的心理形成对比,对表现和突出亲情、担当具有明显的作用。

彭文前(语文高级教师):

但是,在“一家人”后面标上了逗号,让主语“我想”之后单纯地带上“把一家人”这个介宾短语组成的状语,似乎太罕见了(特殊情况下当然是可以的,但本文当中不属于特殊情况);如果这样可以的话,就好像把“我想把门关上”写成“我想把门,关上”,这样好吗?我们知道:除了表方位或处所的介宾短语常常可以独立运用外,其他介宾短语作状语时则常常在动词谓语的前边出现并且不用标点断开。如果这是一个可贵的创新,那么只好留待大家去商讨、去决定。如果将原句改成“我想把一家人分开,分成两路”的话,那么会更好,因为这样一改就与本文的语言特点更加浑然一体了。

河(作家型教师):

这里,我更愿意将其视为散文对长短句结合的典型应用,而不应局限于句法成分的规范化使用。短句的应用除了使表达简洁明快,富有节奏感,还具有一定的突出强调作用,以实现某种表达效果。

彭文前(语文高级教师):

二是“我把一家人分成两路”,能够“各得其所”,这就是“两全的办法”,没有必要再说“找不出”了。

河(作家型教师):

应该说,两者并不矛盾,“两全的办法”是有语境的,那就是在一起的前提下,而“分成两路,各得其所”的语境是一家人分开。由其间的分号不难看出,作者是分别从两个不同角度来说的。

彭文前(语文高级教师):

另外,“我想一个两全的办法”的后面却说“找不出”,一“想”一“找”不够和谐,要么改“找”为“想”,要么在“想”之后增加一个“找”字——这样,还能解决本句语感上存在的问题。如果要保留该句,还是后者为宜。三是“终不愿意”,读者虽然理解其意,但还是有些含糊,因为“我把一家人分成两路”,已能“各得其所”,那么“我”的此想应该坚持下去,而紧接着写“终不愿意”,好像是“我”最“终不愿意”这样做。因为此句中“各得其所”之后没用句号而让“我”一直充当了主语。所以,无论从表意角度还是从语法角度来看,都不如把“终不愿意”改成“但最终都不愿意”。这样一来,表达的意义就符合客观实际,原有的问题也不复存在了。

河(作家型教师):

散文讲究语言的简省性,有些关联词如“但”能省的尽可不要。另,散文属于文学性文体,加上“但最”虽然明白,但过于直白,缺少含蓄性和艺术韵味。

彭文前(语文高级教师):

第四层,写“我”的最终决定。这个决定是基于前面的“终不愿意”(或“但最终都不愿意”)的情况之下决定的,宜在“我决定委屈儿子”之前,增加一个词语“于是”或“因此”,这样,前后之间的联系才更加紧密。

河(作家型教师):

散文追求语言表达的跳跃性,需要读者的阅读品味。如果上下文联系过密,文章的空白就没有了,韵味就淡了。

彭文前(语文高级教师):

既然如此,那么“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这一句,便好像是可有可无的;笔者崇 尚鲁迅先生的“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的写作经验,觉得将此句删去,反而能使本段行文更加简洁和流畅。再说,全文的结句“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完全把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蕴涵其中了,删去该句,还能使全文更加简洁、自然和流畅,还能使“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的含义更丰富,表义更含蓄,使全文的结尾有力达到极致。删去该句,卒章显旨,画龙点睛,一步到位,又升华了主旨,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如果不愿割爱,那么也应将该句移至“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之前,并且在该句之前增加“因为”一词。这样的话,“责任”就更加明朗化,但含蓄又不如无该句好。因此,还是见仁见智吧。

河(作家型教师):

“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一句具有明显的上下语境,是承上启下的过渡句,上呈母亲、儿子、妻子对我意见的听从,下启我决定的谨慎、矛盾和周全。此句不但不宜删去,更不能移至“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之前,如此,不但该句的特别功用不再,且表达语境也乱了。

彭文前(语文高级教师):

还有,“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这一句当中的“一霎时”,有突然的意思,有“我”原来是没有感到责任重大的嫌疑,反映了“我”的醒事之迟,与第2自然段当中“正是因为如此”(表现“我”的文化修养之高,是一位高明的心理医生等)貌合神离。从这个方面来看,该句也是应该删去的!其实,其他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都能感到自己身上的负担重(责任重大);“我”呢,应该是有些与众不同,即家庭责任的重大,是我早就认识到了的,是先于一般中年人的;而此次散步,使我的认识提高了,上升到社会责任这个方面了——这大概就是“我”产生了这样的灵感,而要写作这篇文章的目的吧。

直言批评散步不客观(高级教师批《散步》8处错误,85后作家一一驳斥!)

河(作家型教师):

这里对于“一霎时”的解读,我觉得属于曲解。“一霎时”有典型的语境,就是此时此刻母亲、儿子、妻子对我依从的现实场景。作者正是立足于此场景,产生的感知思考,属于刹那间的认知,并不等于作者先前没有责任感重大的意识,更不能说明作者醒事之迟,更与作者文化修养高低无关,完全属于写作中典型的“物-意”的第一重转化。应该说,这种反应和表达无论是从认知还是写作上,都是其规律的体现。

彭文前(语文高级教师):

无论教学改革怎样改,都必须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能正确理解文章的主旨。本文之主题,目前说法不一,说到末段升华主旨时,都只是一笔带过而很不明朗!

笔者认为本文的主题既不是“尊老爱幼”,也不是“生命”,而是“责任”!只是这责任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看,即一是家庭责任,一是社会责任。具体落实到“我”的头上,不难看出:在承担家庭责任方面,“我”是做得很不错的;而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我”又是做得很不够的。至于“这一切都使人想着一样东西——生命”,而是“我”之所以要选在初冬这个时候来散步的目的,主要是让母亲从自然的新生而意识到自己也与自然一样,进而产生活下来的信心和决心。从这次散步来看,结果是达到了这样的目的的——这种从心理上精神上的孝敬,是远远地胜过物质上的孝敬的!同时,这又是一般人所难以达到的。综上所述,不难得出本文的主旨:本文委婉地号召我们中年人首先要尽好家庭责任,进而要尽好社会责任。

丘 河(作家型教师):

我觉得本文的主旨,应该是借散步来感悟亲情、责任,进而体悟和敬畏生命。此外,我觉得,文本的内涵可分为三个层次:作者所表达的、文章再现的、读者理解的。我们的阅读追求三者合一,但解读过程中难免出现浅解、误解、过度解读情况,我认为首要是解读作者意图,这是本源,而后可以创造性解读,发现文本的丰富性。

彭文前(语文高级教师):

我认为,作为选入教材的文章,应该考虑学生的接受能力等。比如,站在学生的角度,能像您那样去理解这段文字吗?

丘 河(作家型教师):

我认为,对于已成型的文本,阅读对象不能特意地分为学生、教师等,它所面临的对象只有一个:读者。解读是否到位,只在于读者的理解能力问题。一方面,对于课本上的大部分文章,作者写作时并不是针对学生的,更不是针对某某年级段学生而写。另一方面,由于学生的阅读力本身没有明显界定,以学生理解力解读文章可以,但要求作者按照学生理解层次写作就明显违背写作规律了。

附:

《散步》涉及的第6、8自然段:

第6段:后来发生了分歧:我的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不过,一切都取决于我。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就像民族领袖在严重关头时那样。我想找一个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两路,各得其所,终不愿意。我决定委屈儿子,因为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我说:“走大路。”

第8段:这样,我们在阳光下,向着那菜花、桑树和鱼塘走去了。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我的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我们的儿子。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