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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中超紫砂在哪里(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新时间:2022-07-11 11:37:03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0-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由董事长俞雷召集,并于2020年1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朱志宏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俞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潘志娟女士、刘广忠先生2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期满为止,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潘志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提名刘广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0年1月18日巨潮资讯网 (wwwinfo)。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崇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同意提名李崇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期满为止,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info)公司《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info)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志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8月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财务部副经理、审计考核部副经理、审计考核部经理、财务副总监、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宜兴市中超苏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监事,宜兴市三弦庆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中超盈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宜兴市中创工业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监事,宜兴市中超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监事,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无锡锡洲电磁线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科耐特电缆附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监事,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董事,无锡锡洲电磁线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助理,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中超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监事,无锡市恒汇电缆有限公司董事,常州中超石墨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宜兴中超利永紫砂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中宜生态控股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潘志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潘志娟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潘志娟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监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广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8月生,本科学历。曾任陕西银河远东电缆有限公司调配部经理,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监事,江苏中超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上鸿润合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宜兴市中超苏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中超景象时空环境艺术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中超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宜兴市氿城山水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宜兴市中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宜兴市中远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刘广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广忠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广忠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监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崇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2年10月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公司董事长,现已退休。

截止本公告日,李崇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崇和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崇和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监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李崇和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