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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学校里总喜欢谈nba(蒂姆-邓肯在维克森林大学篮球生涯秘闻:从微不足道到名人堂成员)

更新时间:2022-08-05 06:13:01


为什么学校里总喜欢谈nba(蒂姆-邓肯在维克森林大学篮球生涯秘闻:从微不足道到名人堂成员)


史上最伟大的球员之一被发现的过程竟然是起源于一个玩笑。

1992年夏天,维克森林大学毕业生克里斯-金带着一些NBA新秀前往维京群岛参观旅游。当他回到位于温斯顿-塞勒姆市的学校,来到篮球校队办公室,主教练戴夫-奥多姆问到这次旅程。奥多姆问:“你有没有发现我们会感兴趣的年轻人?”金说有一个孩子,身型高挑瘦削,身高大约6英尺9英寸,体重约190磅,宽大的手掌,稳健的下肢。但是金并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奥多姆问教练组有没有谁认识维京群岛的人。助理教练拉里-戴维斯说可以,很快就打听来一个球衣号码和名字:蒂姆-邓肯。

本周六,这个当年来自于圣克洛伊岛的少年即将被引荐进入奈史密斯篮球名人堂,曾两次一致全票入选全美最佳阵容、年度大学最佳篮球运动员、五次NBA总冠军、两次最有价值球员,以及15次入选NBA全明星阵容。

这源自于奥多姆亲自前往维京群岛,去验证金是否在当地找到了一块隐藏的宝玉。

戴夫-奥多姆(主教练):周日那一天,仿佛全岛上的人都聚集到球馆来了。他出场,投了一会篮,而我一直在观察他。突然间响起了号角声,就像船只的那种雾角,嗡——一声接着一声。当时他就坐在我的身边,我问他“那是什么声音?”,他说“那是赫西石油公司,他们每周日下午三点就会鸣笛。我们直到这时才会开始打球。”很多来到这里的孩子其实都是接近成年的,他们可能就是当地最好的球员中的一部分。他们等不及要来到这里,都听说了有教练来考察。

他们开始下场热身,然而接下来蒂姆却走过来坐在我的身边。我说“蒂姆,你在干什么?你知道我跑这么远就是来看你打球的吗?”他说“教练,如果我现在上场,他们会把我分到最弱的队伍,我们可能没法获胜。如果我们输了,我就得在这里坐着至少一个小时。如果我等到他们决出胜者,那时我就可以挑一支厉害得多的球队加入,后面我获胜的几率就比较大。你就可以有更多机会看我打球了。”这就是当时发生的真事,一丝不差。

他当时只有16岁。这件事对于我来说,展示了他对于周遭人和事的认知。我作为旁观者,这里有很多年轻孩子,包括纽约、华盛顿以及费城的孩子一样,都会马上冲进场中。迫不及待表现自己。现在我什么也没看到,但是他展现了自己对于目标的感知。

兰多夫-查尔德里斯(后卫):有一天早晨我在城里接到电话,说球队刚招募到一名新生球员,要与这名球员共进早餐。我就问对方是哪个球员,对方回答说是来自维京群岛的一个年轻人。我当时就说,维京群岛不会有人会打篮球的,那个孩子肯定不会打球,换别人吧。

杰瑞-韦恩莱特(助理教练):当他来参观时,我问他:“你觉得怎样?”,他说:“好吧,你要知道,我觉得我愿意来这里打球。”

查尔德里斯:在蒂姆这一届里,你听到的永远是里基-佩拉尔和马克塔尔-恩迪亚耶的名字。马克塔尔之前在全国第一的高中篮球队打球,他和杰瑞-斯塔克豪斯和杰夫-麦金尼斯这些人一起在橡树高中当队友,所以他应该是最好的新人球员。我记得当时他们说“蒂姆还没有准备好,得花很多时间才能让他准备好上场。”

里基-斯托克斯(助理教练):蒂姆当时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角色。

韦恩莱特:我们最初的想法是估计得让他穿红杉等上一年。

托尼-拉特兰德(后卫):当我正式参观维克森林大学时,他们带我去看了新生宿舍。当时他一个人在宿舍里,拿着一加仑那么大桶的冰激凌和一把小勺子,他就这么吃了差不多整整一加仑的冰激凌。他们说“没错,他必须得增重。”

马克塔尔-恩迪亚耶(中锋):我们一直在维克森林大学的小球馆打球。有一天兰多夫来了就说“我要带着新生们一队”,所以我就和兰多夫-查尔德里斯、里卡多-佩拉尔、蒂姆、还有巴里-坎蒂或者斯塔西-卡斯特尔其中之一,共同组成了一队。没有人能战胜我们,从没有过,我是说真的。那天我们统治了整个球馆。从那时起,我就开始觉得,这个孩子还是有点实力的。

林恩-赫夫林(助理教练):有一天兰多夫-查尔德里斯走进来对我们说“你们应该重新考虑让他穿红杉的决定。”

韦恩莱特:兰多夫从来不会赞赏某一名球员,除非他是一名职业球员。

马克-布鲁卡斯(后卫):第一年他的进步速度如同火箭一般蹿升。

杰瑞-斯塔克豪斯(北卡罗来纳大学后卫):好吧,要知道,看到这样一个人在场上不停的盖帽、干扰对方进攻、抢下无数篮板,真的挺了不起。我觉得那是我们第一次在正式比赛中看到有人那样封盖拉希德-华莱士的投篮,让他那一场发挥十分糟糕。不要误解我的意思,拉希德也有高光表现,他曾经隔扣过邓肯一次。不过就当时而言,邓肯的表现真的是令人惊叹。

厄尼-内斯特(助理教练):泰德-特纳参与举办了一项名为友好运动会的赛事,那有点类似于迷你奥运会,也组建了一支篮球队代表美国出战,乔治-拉弗林担任主教练。六月的一天,乔治打电话来,说“我知道你们有一名新人内线球员,能不能让他到我们这里待一周左右的时间,和我们的队员一起训练?我们现在很缺内线。”蒂姆当时还在维京群岛,他表示愿意,就乘坐航班前去集训。大概两天后,我们又接到对方的电话说“你介不介意让他和我们一起去俄罗斯参加比赛?他实在是太棒了”。所以他去了俄罗斯,参加了友好运动会的比赛。

他们回国之后,又与梦二队打了两场公开表演赛,这意味着他要对阵沙奎尔-奥尼尔。戴夫和我一起乘飞机前去奥克兰专门看这些大家伙比赛。我们当时坐在球场底线的观赛位置,看到了体重205磅的蒂姆上场,两次封盖了沙克的投篮!我还记得他盖了沙克的出手之后,沙克迷茫的环顾四周,想搞清楚是谁盖了自己,而球早已向另一个方向飞去。


为什么学校里总喜欢谈nba(蒂姆-邓肯在维克森林大学篮球生涯秘闻:从微不足道到名人堂成员)

(Morry Gash / Associated Press)

赫尔曼-厄尔(生物学教授):他特别搞笑。

查尔德里斯:他会讽刺人,总是会说出聪明机智的评论。

黛博拉-贝斯特(心理学教授):他可以成为那种讽刺挖苦风格的脱口秀演员。

布鲁卡斯:这应该就像是罗伯特-德-尼罗出演《拜见岳父大人》,或者《好家伙》里面的角色演喜剧一样。那种令人意想不到的反差显得他更加幽默。

特雷西-康纳(好友/维克森林大学女篮队员):以前奥多姆教练总是会说让他们三人配对组合,蒂姆就会冒出一句“那是不可能的”。

布鲁卡斯:他带我去过潜泳(在圣克洛伊岛),他在水里就像一条鱼一样。我是在美国西部宾夕法尼亚州工业小镇长大的。但是我秉持着“大学运动员无所不能”的精神,认为自己算是一个有经验的潜泳者。然而在大海里我却被好好教育了一番,大家都以此为乐。当时我踩在了一个海胆上,脚底钻心的疼。他对我说“嘿,你知道吗?这时候你应该尿在自己的脚上。”我说“哈哈,幽默的海岛男孩,尽管我不是在海边长大,不过你也不可能骗到我尿在自己脚上的。”他说“不是的,我很认真的,尿里的酸性物质会缓解疼痛,就像止痛药一样。我没有骗你,做不做随便你。”我当时说“好吧,不过我没有要尿的感觉。”这时他笑了,说了一句“我有”。

马克-斯科特(替补后卫):有一年夏天他选修了一门哑剧课。没错,就是字面意义的哑剧。学期结束每个人都得准备一段表演之类的展示,他的期末作业就是把一个袋子放在自己头上,上面画了一张脸,然后他就这么站在所有人的面前,然后坐下。其他人说“蒂姆,你是不是漏了什么?可以再做一次吗?”他说没问题,然后原原本本的又做了一遍!

康纳:当时我和马克-布鲁卡斯、兰多夫,还有他总在一起。大家永远在讲笑话段子,从未停止过。他说自己尽管膝盖有伤,但是一直坚持健身的原因就是他不希望某一天有狗仔队拍到他的照片,然后登出来说“这就是那个吞掉蒂姆-邓肯的家伙。”

布鲁卡斯:我有一次去为电影试镜,是一部特别高雅的女性电影,叫《奥斯汀书会》。我扮演艾米丽-布朗特的丈夫,艾米丽饰演一名从没有去过法国的法语教师,有一次她终于得到了一个机会。好吧,我承认自己去试镜之前就读过剧本,其中有一段讲的是马刺队打进了NBA总决赛。我的角色有一段台词是讲他不顾自己妻子从未去过法国,私自取消了去巴黎的旅程,只是为了让自己有机会去看NBA总决赛。但是他说“别担心,因为要知道除非是蒂姆-邓肯被雷电打中了,否则马刺队肯定会在四到五场之内就赢得总冠军,我们照样来得及去旅行。”

没错,蒂姆是我最好的朋友。所以我打给他说“你永远都不会相信我的剧本里写了什么。我明天就要去试镜了。蒂姆,我会在试镜房间里念到你的名字,是真的。如果这样能让我得到这份演员工作,我会需要你的。”

我确实得到了这份工作,并且对剧组说“蒂姆是我的朋友,让我们把这个角色打造成一名马刺队球迷吧”。所以蒂姆亲手签名了一件球衣“给迪恩”,那是我在剧中角色的名字,我们把球衣挂在了他电影中的办公室场景里。蒂姆还帮我们联络NBA联盟取得许可,让我们在电影拍摄中几乎没有任何限制,这真的帮了我们很多忙。有一天我们正在拍摄时,我对编剧和导演说“嘿,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拍一条关于蒂姆的片段,就是打算捉弄他一下。”他们都说“没问题,那是必须的。”我并没有告诉艾米丽-布朗特自己会这么做,所以我当时对着她说“除非蒂姆-邓肯被雷电打中了......”之后,又继续大声说了大约30秒钟,内容大概是“或者他彻底荒废了自己的跳勾技术,他觉得自己身高6英尺11英寸,想要打后卫的位置,想要优雅的跳投和风骚的运球,而我完全跳不起来,只能靠故意犯规阻止对方”。我就是描述得他完全不会打球似的。艾米丽也发现了异常之处,她是一个如此聪明机敏的女人。她转过身问我“是不是你跟蒂姆-邓肯之间有什么过节?”

一个月之后,蒂姆-邓肯来到我们这里。他们已将电影花絮剪辑制作完毕,蒂姆来了之后,我们就在看那段关于他的补充视频。他的表情变得扭曲了,低头看着我说“你个混蛋”,所有人都乐坏了。然后他靠向我,说出了我听过最经典的话语之一,“我很有钱,也很有耐心,我一定会让你回心转意的,我肯定会做到的,我拥有大把时间。不过就现在而言,你说的太对了!”

贝斯特:当年我儿子10岁左右时,蒂姆经常来我们家玩。他们会在我家里卧室的每一个角落搭建起堡垒防线,拿填充动物玩具玩战争游戏,把它们扔来扔去。

斯科特:他生来就是为了享受生活,像个傻子一样到处嬉闹。如果你带他出去,他可是完全闲不住。

马特-辛普森(替补后卫):他特别喜欢电子游戏。我们经常一起玩“大学篮球K教练”,因为这里面有维克森林大学队,我们都会选维克森林大学队然后对战。

拉斯蒂-拉鲁(后卫):“格斗之王”是他最喜爱的游戏之一。

拉特兰德:他熟知每一套连击动作按键。

韦恩莱特:没有人能击败他,他很擅长打乒乓球。这家伙身高有6英尺10英寸,还能做连续两个翻跟斗。只要你打算计分,他就一定会想赢。

拉特兰德:在大四那年,他收集了许多把剑。有一次我去他的房间,我原本以为那些都是钝剑。然而那是我所见过最锋利的剑了,我只是刚把剑放在他的床上,发现到处都是被划开的裂缝。我禁不住说“天哪,我刚才可能会划伤你。”你不需要怀疑,这就是蒂姆本人,以及他所喜欢的东西。

布鲁卡斯:他之前担任助理教练时,我有一次在亚特兰大拍摄一部电影,他们正好来这里比赛。我跟他说“蒂姆,我知道你们晚上有比赛,但是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在‘自杀小队2’剧组工作,你想去看看吗?”他当时就兴奋的说“好的啊!你什么时候来接我?一定要来哦。”我伴随着蒂姆经历过总决赛胜利和失败、个人生活的失望与悲痛。我以为自己已经见识过蒂姆所有的情绪表达,我从不知道他还会出现这样忘乎所以的状态。

康纳:他就像一个大孩子,恶作剧、电子游戏,他现在的家就像是一个游乐场,你明白吗?他有轻型摩托车、四轮车、普通摩托车,以及一个篮球场。他会让你情不自禁得像孩子一样开始玩耍。

约瑟夫-阿蒙内特(后卫):他是我们遇到过最出色的球员,无论在任何级别都是。更重要的是,他是你合作过的最好的队友。

辛普森:从第一天开始,他就拿我当朋友一样平等对待,永远不会让我觉得受到冷遇。

肯-赫伯斯特(替补后卫):奥多姆教练刚通知我入选校队之后,我就去了球队更衣室,唯一坐在更衣室里的人就是邓肯。他在那里随意的翻弄自己的柜子,看到我进来,立刻做了自我介绍“你好,我是蒂姆-邓肯”。

听起来感觉就像是美国总统介绍自己,用的是全名。学校里的每一个人都知道蒂姆-邓肯是谁。他要么是没有意识到自己有多出名,或者更有可能的是,他根本不在乎这个。无论是遇见鲍勃-史密斯,还是在宿舍向舍友介绍自己,他完全不认为双方的互动或者关切应该有什么不同。

韦恩莱特:他的身体语言能说明一切。人们总是说身体语言是通往思想的道路。这也是为什么我觉得他在比赛中与队友的肢体语言简直太不可思议了。他会把自己宽大的手掌放在你的肩膀上。我已经记不清有多少次他在比赛中对我说过这样的话,他会站在我身边,把手放在我的肩头说“教练,放心吧,我们没问题的。”我比他足足大了40岁,但我还是会抬头看向他回答说“你说的没错,没问题的”。

拉特兰德:他不希望任何人感到失望。

奥多姆:我们与马萨诸塞州大学比赛时,对方的主教练是卡利帕里,还拥有马库斯-坎比坐镇内线。比赛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坎比和邓肯都十分认真的对待这场比赛。然而对手经过激烈的争夺险胜了我们。赛后我很担心,因为这是第一场全国媒体齐聚报道邓肯的比赛,我不知道他能否接受这样的结果。

赛后他一一有礼貌的回答了各家媒体的访问,丝毫不见异常。最后我和他一起离开,有一段时间我俩都没说话,静默无声在车里待着的时间感觉有15分钟那么长,其实大概只有30秒或者1分钟。我什么也没说,只是坐在那里等待他先开口,因为我知道他感觉很糟糕。他抬起头来,看着我的眼睛说“你还爱我吗?”我回答他“蒂姆,这不过是一场比赛,仅仅是一场比赛而已。你确实打得不够好,但是这只是一场比赛,并不是整个职业生涯。”

布鲁卡斯:他觉得自己是球队的一部分,每一场比赛都要完成自己的职责,而队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角色。当我没有做好自己的工作时,我会觉得让所有人失望了。这就是蒂姆所肩负的责任。顺带说一句,这感觉像是一名角色球员的信念,不是吗?而不是超级球星的信念。他为了自己的朋友和家人承担起失败的责任,他不想让别人失望,只是更努力的训练完善自己。

阿蒙内特:他总是能洞悉球队所有的动态。我在读大二时,计划在圣诞节假期向我现在的妻子求婚,蒂姆知道这件事。但是教练计划让我们在假期中前往西班牙打一场比赛,无法回家。这在一定程度上会打乱我的安排。

我记得后来教练找到我说“你知道,我从你的一些队友那里得知你打算在圣诞假期求婚。”我说“是的”,他说“好吧,我们原本是打算去西班牙的,不过我们现在准备取消这段行程,打算让你们都能安心回家。”我不知道教练是从谁那里得知的,但我能确定这事跟蒂姆有关。

布鲁卡斯:有一天晚上我们对阵克莱姆森大学,对方中锋沙隆-莱特身高7英尺,体重270磅,有一回他把我撞得躺倒在地,出现了类似脑震荡的症状,就像俄罗斯人遇上了洛基。我当时立马起身继续比赛。在回程的大巴车上,蒂姆对我说“兄弟,你为什么不多休息一会?哪怕是假装系鞋带都行。你应该多躺一会,等意识完全清醒了再起来”。我说“我是场上最矮小的,我不能让对方球员觉得他们可以用身体优势压倒我。我认为所有人都倒下了,只有你还屹立不倒就是冠军。我必须靠着这样的精神在球场上拼搏。”

那一年我毕业了,去了海外打职业联赛。他开始了自己的大二学期,当时他已经是大学篮球界的明星了。后来我回来过圣诞节。他联系我说“嘿,我给你准备了一份圣诞礼物。”我说“哇哦,可我什么都没为你准备。”当时有一家公司叫作“No Fear”,有点类似“And One”,喜欢在商品印上谚语之类激励人的文字。他递给我一件T恤衫,衣服背后完完整整的写着我当时说的那句话“所有人都倒下了,只有你还屹立不倒就是冠军”,要知道那场比赛已经是一年半以前的事了。每次想起这个故事,我依然会感到汗毛竖起。

阿蒙内特:我大一那一年,球队制服是由“Champion”牌赞助的。当我升至大二时,邓肯也决定回到学校念完大四,耐克公司与我们签约了。整个学校仿佛都是耐克的广告牌,我们所有的设备器具都是耐克的,这在1996至1997年那时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当时耐克会为蒂姆寄来全新的、甚至尚未公开销售的球鞋供他比赛穿。而我平时说话就喜欢讽刺开玩笑。我会走到教练拉塞尔-特纳身边对他说“你看这双鞋怎样?这是蒂姆的新球鞋。这看起来真不错啊。不过我们是不会有了,他们只会给蒂姆这些”。

大概两天后,我们走进更衣室,发现每个人都得到了一双新球鞋。我问特纳教练“怎么回事?”他说“那个大个子帮你们搞定的。”那一整年耐克都在源源不断的给我们寄来运动装备。邓肯从没穿过一双自己队友没有的球鞋。我的意思是,他真的是我们球队的一员,是一个绝佳的队友,他会让每一个人都感到开心满意。

赫伯斯特:我有飞行恐惧症。有一次我们的航班遇到气流影响,他走上前来坐在我旁边,开始和我聊天,来分散我的注意力,我们都聊到了他的母亲。我说“飞机这样晃,这样的气流,你不担心吗?”他说“不会。我母亲去世时我还是一个孩子,当时那种焦虑和恐惧,是我这一辈子经历过最严重的。所以事情都是相对的,和失去母亲比起来,其他事都很难引起我的焦虑和恐惧了。”

查尔德里斯:大四那年我们客场对战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篮球队,当时托尼-拉特兰德的母亲因为癌症去世了,我们知道她之前一直很痛苦。那一年出征客场时托尼一直是我的舍友。他父亲打电话给我说“他的母亲去世了,我希望能打完这场比赛。”

当时人们还没有手机,只能使用旅馆的电话。拉特兰德一直很担心,他想打电话询问情况,我只好一直把旅馆电话藏在自己身上到处晃悠,就算进卫生间也一直带着。我用尽了所有办法让他找不到电话。后来我们到了球馆,他终于找到了一部付费电话联系上了家里,也知道了自己母亲去世的消息。他的哭喊声我们在更衣室外都能听到,也都能理解。我们一起去上场比赛,输给了对方,赛后,我们再回到更衣室的时候,看到蒂姆搂着他,因为蒂姆很早以前母亲就过世了。我们大家一起坐在那里,都哭了。蒂姆告诉他自己明白他现在心里的感受,他曾经经历过这一切。

康纳:我告诉你,他和别人都不一样。他真的喜欢去上课,喜欢接受教育,这么说吧,他完全不会荒废课业。

贝斯特:当他去马刺队打球之后,他给我发邮件说“看我在马刺队官网介绍上写的第一件事是什么?”是“主修心理学”,他希望我知道这一切。

赫伯斯特:他真的是一个考虑周全、具有认知能力的人,可能是因为他主修心理学的原因。因为我觉得他真的喜欢去思考分析人类的行为和发生这些行为的原因。

马克-利瑞(心理学教授):每周我都会要求他们走出课堂,去做一些与我们提出的研究思路相关的社会性调查,因为这项研究确实是从零开始。刚开始几周的两、三次会议上,蒂姆都会到场,会积极参与其中,但是他明显比其他学生话少。

有一天,他开始变得更加积极,并且沉浸在谈论中。当我们总结时,他说“天哪,这可真有趣,不是吗?”我知道所有学生都会经历这样的时刻,不过他刚开始肯定不会认为参与这类教学研究或者读书调研会多精彩有趣。然而他真的投身于其中,并且对课题中的学术挑战倍感兴趣。他变得特别活跃,这真让人欣慰。所以我们把所有内容总结起来,编辑完善之后出版了。

贝斯特:所以当这本书出版之后,每一名参与章节编纂的作者都会收到.一本。出版社打算给蒂姆寄一本,我就打给负责维克森林大学的NCAA联盟稽查官员,谁知道对方却说“呀,这我不确定,你不能送给他任何东西”。

利瑞:好的,我明白有这些规矩的原因。但是这不应该适用于你作为一本学术书籍作者的情况。

贝斯特:所以她又联系了NCAA联盟,一天之后他们又打给我说“他们也不确定,从没有人问过这样的问题”。我就告诉出版社把书寄给我,然后我告诉蒂姆可以来我这里看这本书。但是我不能在他毕业之前把这本书送给他。于是直到他毕业之后,才来我家把书领走。

利瑞:我听说他刚去马刺队报到,就把书的封面重新彩印,装裱好之后挂在了他在圣安东尼奥的住处。


为什么学校里总喜欢谈nba(蒂姆-邓肯在维克森林大学篮球生涯秘闻:从微不足道到名人堂成员)

赫夫林:不要被蒂姆永远冷静的表情误导了,觉得他不在乎胜败。其实他特别在乎。

韦恩莱特:他看起来像是一个邻家大男孩,但是为了胜利他会不惜一切代价。

特纳:戴夫每年都会举办圣诞派对,我们互相会送恶作剧礼物,会相互嘲笑取乐。有一年我们和马萨诸塞大学比赛时,蒂姆对阵马库斯-坎比时表现不佳。我们安排了一份用联邦特快专递送来的礼物在圣诞派对上送给他,注明是马库斯-坎比送,我记得这让蒂姆气疯了。

奥多姆:我记得他大二那一年,我们在打NCAA锦标赛。当时的对手是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队中有“大乡村”布莱恩特-里夫斯。为了侦查对手,我特意看了里夫斯的比赛,发现他每次从低位开始进攻时,都会转向他的左肩,用跳勾将球投出。那家伙有7英尺高,身型十分魁梧。我也在观察防守“大乡村”的球员,他们总是试图用右手去干扰他的投篮。你想象一下,用右手隔着大乡村的左肩去干扰他投篮,这样必然会留下很大空档方便他投篮。所以在全队录像分析会上,我向蒂姆指出了这一点。我说“你一点要用你的左手才行,这对你来说肯定有点别扭。但是接下来的两天,你要练习用左手去干扰对方的投篮。”

能看到他尽情施展这些本事真的很不可思议,我的意思是他完全做到了这一点,无论是在训练中还是比赛中。他始终铭记“教练说的,就是我要做的”。(比赛中邓肯有8次盖帽进账,而里夫斯15投只有4中)

布鲁卡斯:他能够激发出自己和队友最好的一面,通过最积极的方式。

阿蒙内特:我们在一起总共打了两年球,我只记得他对我发过一次火。那是我们对阵克莱姆森大学时,对方是三号种子,那真是一场现象级的比赛,双方势均力敌。对方有一名球员名叫汤姆-怀德曼,球探报告显示他的罚球命中率很糟糕。下半场打到最后时刻,分差始终在4分到6分之间,怀德曼突进了内线,我印象中他获得了一个出手机会。那并不是蒂姆防守的人,他正在从弱侧移动协防过来。我就在怀德曼投篮时对他犯规了,目的是让他上罚球线。我还记得当时蒂姆抓住我说“兄弟,我能搞定他的,我正要盖掉他的投篮,别再这么做了!”我只能说“好的,你是对的。”现在看起来,有着大学篮球界最佳球员、ACC联盟历史盖帽王在身后镇守,我当时的做法似乎不是最明智的选择。他总是能够比其他人提前洞悉赛场上的一切。

布鲁卡斯:他向母亲承诺过会念完大学。但是身边所有人,包括我都会对他说“蒂姆,以后再在网上完成学业吧,要知道,你现在是笃定的NBA状元秀人选。去吧,现在就去,机会来了。”但是他坚守自己的责任和承诺,他就是这样的人,坚贞不移。

奥多姆:那时候球探会来看比赛,还会在赛后经过教练允许的情况下与球员见面。我总是疲于应付无数电话和个人会见,有一些是国内最有权势的球探经纪人。每一次有人要来造访或者请求见面,哪怕是请求赛后只和蒂姆打个招呼,他都会说“教练,我不想这么做”。

阿蒙内特:那真的是一段非常容易情绪化的时光。蒂姆从未谈论过自己是否会回归校园,也从不谈起NBA。我的意思是,他日常聊天就像是一名普通的大学生男孩。

奥多姆:在他大三学年最后时间,我已经厌烦了整天接到电话问及他“到底会不会参加选秀?”我给他打电话说“听好,蒂姆。选秀宣布截止日就快到了,那一天我不会在城里。不过我会让约翰-贾斯特斯,就是我们的体育信息指导准备好两张纸,一张写着‘我会去NBA’,另一张写着‘我不去NBA’。我会把这两张纸放在一个信封里,然后放在我的办公桌上。周五下午2点,我会打办公室电话,你得坐在那里并且接我的电话。到那时,你坐在桌前,已经看过两张纸的内容。你必须告诉我你会怎么做,我们把这事就这么定下来。无论你怎么选择,我都同意。很明显,如果你选择去,肯定会成为状元秀。但是如果你选择留校再待一年,我会非常开心的,我们整支球队都会。”

贝斯特:他总是会选好自己要走的路。蒂姆做事有自己的方式。

奥多姆:到了约定的时间2点,我打电话过去,他接了。他说“教练,是你吗?”我说是的,他说“我哪儿也不去。”我说“太好了,我也是。我得去看一场AAU联盟比赛了,祝你有个愉快的周末!周一见。”

内斯特:他大四那一年,我们与弗吉尼亚大学比赛,我们赢了。教练进来正准备做赛后分析,其中一位经理说“教练,外面有一个名叫佩顿-曼宁的人想要见见蒂姆-邓肯”。

佩顿-曼宁(田纳西大学四分卫):阿什莉(我现在的妻子)和我一直在约会,所以每个周末,如果我们不需要参与任何橄榄球活动的话,我都会开车到夏洛茨维尔。那天我去看比赛了,但是赛后,我记不清具体是如何安排的,只记得自己想要去找蒂姆聊聊,因为他刚选择了留校。

约翰-贾斯特斯(体育信息指导):我记得他们就站在过道里聊了一会。我真希望自己当时拍一张他们的照片。那真是太难得了。

曼宁:我大概就直接问他“嘿-蒂姆,你决定留校的最主原因是什么?”我所记得的是他说了不止一点。他原话大概是“我觉得自己经历大四一年之后会变得更出色,能为进入NBA做更充分的准备”。但是他也说了自己喜欢大学生活和经历,他喜欢自己的教练、队友,喜欢维克森林大学,还不想那么快就离开。兄弟,那番话真的给了我很大的启发,那让我明白了选择留校并不是一件坏事,没错吧?

阿蒙内特:我是这么认为的,如果佩顿-曼宁没有来和蒂姆-邓肯谈心,他是不会选择留校再打一个赛季的。

曼宁:当时的风气就是大家很快就离校......我记得和别人谈起过这个问题,很多四分卫都这么做,比如德鲁-布莱德索就离校了,所以我能明白他这么做的原因。迈克尔-乔丹,无论你信不信,我也和他谈过,他最终是大三那年离校的。当时和我谈过的很多人都是选择离校的,我就觉得这样的意见会有些片面。我觉得自己内心深处是想留校的,不过我就想找到一个选择这么做而且并不后悔的人聊聊,蒂姆-邓肯就是最合适的人选。

阿蒙内特:我来告诉你们他的大四学年影响力有多大。当时比赛结束了,正在为他举办了球衣退役仪式来欢送他。我们击败的是乔治亚理工大学,马特-哈普林是那支队伍的大三球员。哈普林当时也在犹豫是否再留校一年,他赛后都没有回到更衣室,就溜到外面来观看了整个仪式。当我们往更衣室走的时候,乔治亚理工大学队的助理教练找到我们队的两名助教,说“我们认为哈普林在看过那个仪式之后,会决定重返学校的。”

奥多姆:我是有话直说的,蒂姆是一个话不多的人,当他说出他自己真实的想法,我总是会被惊讶到。当时我看了看他的父亲,我不想说他的父亲是从我手中抢走话筒的,不过我能看得出他父亲非常渴望发言。我就把话筒给他,然后他用胳膊搂住了蒂姆的脖子。

特纳:当蒂姆用双臂抱住自己父亲时,就是那一双长臂用力的抱紧,像他平时做的那样,每个人看到时都会被那一时刻的情境所感动。但是如果你一直看他的比赛,你会发现他跳球之前总是会用相同的方式摁住篮球,他拿球的方式,仿佛传达出了他对于比赛的尊重和信仰,以及比赛带给他的东西,给他的人生带来的改变。

奥多姆:我永远不会忘记他父亲所说的话(就是他在蒂姆开始维克森林大学篮球生涯之前给的一些建议)。他用自己的克洛伊口音说“我当时告诉他,蒂米,去维克森林大学吧,尽力做到最好,适时放下牵挂”。

正如他所说的,尽力做到最好,适时放下牵挂。我觉得蒂姆完美的诠释了这一点。